截止到2023年7月22日,我國已經有20多個地區的養老金調整方案公布了,而在這些已公布養老金調整方案的地區,大部分地區的養老金上漲金額都是在7月底之前補發到位的,比如寧夏、天津、上海等少部分地區的養老金上漲金額都已經補發到位了,那么在養老金補發時,退休人員該如何計算補發差額呢?
相信大家也都知道,退休人員的養老金上調時,退休人員的實際情況不同,當地的養老金調整方案不同,最后的養老金上漲金額也是有高有低,比如在北京、上海、寧夏等地調整養老金的人員,因為當地的人均養老金水平比較高,所以當地退休人員的養老金上漲金額也是普遍較高的,那這些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相對來說也是比較高的。
而對于經濟發展水平低且當地人均養老金水平也比較低的地區,比如河南、黑龍江、吉林、江西等地的養老金上漲金額,相對其它大部分地區來說都是比較低的。
不過,在計算個人的養老金調整金額時,除了當地的養老金調整方案之外,個人的繳費年限、養老金水平、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之前的年齡等等,都是會影響咱們的養老金上漲金額的,除此之外,是否符合其它傾斜調整的條件,也是影響養老金上漲金額的因素之一。
在當地的養老金調整方案公布之后,當地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就該進入到調整補發的階段了,比如大部分地區的養老金都是在7月份調整補發的,在7月底之前,很多地區的養老金上漲金額都是能夠發放到位的,那么在補發養老金時,退休人員的養老金補發金額該怎么算呢?
假設退休人員的養老金上漲金額是186元,當地養老金調整補發的時間是7月22日,如果當地7月份的養老金已經發放過了,而且7月份的養老金還是與之前的相同,那么退休人員可補發的時間就為1月份到7月份了,8月份的養老金會調整之后發放的,比如青海的養老金補發情況就是如此。
對于其它地區的補發時間,也都是根據當地的情況確定的,比如寧夏、天津等養老金調整補發時間早的地區,7月份的養老金都已經調整過了,所以就只需要補發1月份到6月份的養老金差額就可以了,所以地區不同,退休人員的養老金調整補發時間也是不同的,咱們一定要根據當地的法規進行計算。
假設退休人員所在地的補發時間是1到6月份,那每月的養老金差額是多少呢?每月養老金能夠補發多少呢?
相信一直關注我的朋友都比較清楚,咱們每月的養老金差額,實際上就是咱們的養老金上漲金額,比如咱們的養老金上漲金額是169元,那么之前每月需要補發的養老金差額就為169元,如果補發的時間是1到6個月,那么就需要補發6個月的養老金差額,也就是169*6=1014元的養老金。
總結來說,退休人員計算自己的養老金補發金額時,只需要確定個人的養老金上漲金額和補發時間就可以了,將這兩項數據相乘就可以得出咱們的養老金補發金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