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養老金重算補發,近日成為了一個備受關注的話題。從2023年8月份開始,部分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就開始重算補發了,凡是符合條件的退休人員,養老金重算后的金額都是會提高一些的,不過并不是人人都可以享受到重算補發,而且補發金額也并不一樣。那么,吉林養老金重新計算及補發即將開始,退休人員能補發多少錢?接下來就跟社保網小編一起來看看相關資訊。

首先我們來看看吉林養老金重算補發是怎么回事?
簡單來說,就是對于今年1月份以來、且在當地公布2023年養老金計發基數前退休的人員,進行待遇重算,并且補發差額。因此,只有符合條件的退休人員才可以參與,如果你是以下三類人,就無法參與重算補發了:
1、在2022年12月份以前退休的人員無法參與今年的養老金重算補發。這部分人在養老金計算時,并不會涉及到2023年的養老金計發基數,而且他們已經參與了今年的養老金上漲,在7月底以前補發了養老金,自然也就不會再繼續參與9月份以后的重算補發,不然就擁有兩次補發,顯然是不合理的。
2、領取城鄉居民養老金的人員。由于城鄉居民養老金計算,基礎養老金部分并不是根據養老金計發基數、養老保險繳費指數和繳費年限等因素來計算,而是按照固定金額來發放,也就不會涉及到重算補發了。
3、在當地公布2023年養老金計發基數以后退休的人員。這部分人由于退休時可以按照新的基數來計算待遇,也就是可以足額領取到養老金,也就不存在少發錢的情況,不用重算補發。
而對于能參與養老金重算補發的退休人員,由于每個人的工齡、養老保險繳費指數以及補發時間、所在地等并不一樣,導致實際上的補發金額參差不齊。同等條件下,這四類退休人員的補發金額會更多一些。
第一類人就是工齡比較長、擁有視同繳費年限的退休人員。相比之下,他們會有過渡性養老金,在養老金重算補發中就需要同時補發基礎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補發金額相對更多一些。
第二類人就是養老保險繳費指數比較高的退休人員。比如說養老保險繳費指數0.6和1.2,同等條件下后者的補發金額會相對更多。
第三類人就是補發時間更長的退休人員。由于退休時間不一樣,有的1月份退休,有的5月份退休,假設當地在10月份重算補發,那么前者可以補發10個月,后者補發5個月,同等條件下前者就會補發更多。
第四類人就是所在地的養老金計發基數漲幅更高。如果當地2023年的養老金計發基數比去年上漲更多,比如漲幅8%以上,就要比漲幅偏低的地方,比如漲幅只有4%,同等條件下補發的金額會更多。
二、2023年吉林養老金重算補發開始了嗎?
吉林養老金普調方案早已在上個月就已經公布,2022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員平均上漲3.8%,各位吉林退休人員已經拿到了調整后的養老金并獲得了補發。
2023年1月1日后退休的人員不在7月份的養老金普漲范圍內,但這不意味著他們就必然無法在今年獲得養老金的增加了,因為吉林省即將針對一部分今年退休的人員重新核定養老金。這是怎么回事呢?小編為大家介紹一下。
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分成三個部分,分別是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計算公式和不相同,舉個例子說明一下。
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余額/計發月數=110000/139(60歲退休計發基數為139)=791元。
基礎養老金=(1+個人平均繳費指數)/2*計發基數*累計繳費年限*1%=(1+0.9)/2*7604*30*1%=2167元。
過渡性養老金=視同繳費指數*計發基數*視同繳費年限*1.2%=1.1*7604*6*1.2%=602元。
所以這位吉林退休人員的養老金=791+2167+602=3560元。
請大家注意基礎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的計算公式里有一個叫“計發基數”的參數,同一年退休的吉林退休人員都是一樣的。不過,這個參數每年調整一次,每次公布的時間并非年初,而是要等到四季度,如吉林省2023年養老金計發基數目前還沒有公布。
問題來了,計發基數沒有公布,如何為2023年1月1日以后至今退休的人員計算基礎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呢?只能使用去年,也就是2022年的計發技術,等到吉林省人社廳公布今年的基數后再重新核定。
由于每年的計發基數相對于去年都是上漲的,所以重新核定后退休人員的基礎養老金以及過渡性養老金必然有所上漲,那么差額部分就需要補發了。
現在的問題便是2023年吉林省的養老金計發基數到底是多少呢?
雖然吉林人社廳還沒有公布但我們可以根據前兩年的情況推算出來。2021年吉林省的養老金計發基數為7298元;2022年的計發基數則為7604元,同比增長4.19%。
2023年吉林的養老金計發基數會否再次上漲4.19%呢?我覺得應該差不多,假設2023年的計發基數在2022年的基礎上增加4.19%,那么最新的計發基數為7923元。
利用該基數重新核定基礎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計算過程如下。
基礎養老金=2167/7604*7923=2258元;
過渡性養老金=602/7604*7923=627元。
個人賬戶養老金的計算公式中不涉及“計發基數”的調整,所以不需要重新核定,吉林省退休人員的養老金=791+2258+627=3676元,相比于重新核定前的3560元增加了116元。
如果吉林省人社廳今年在11月公布2023年的養老金計發基數,而退休人員是在4月退休的,那么可以補發4月至11月共計8個月的養老金,一共為928元;5月退休則補發7個月,一共為812元。
2023年12月退休的吉林省退休人員不存在重新核定養老金的問題,因為他們退休時人社廳已經公布了最新的計發基數,直接使用最新基數核定就可以了。
三、吉林養老金重算補發計算方法,怎么算能補發多少錢?
養老金的重算是根據個人繳費記錄、工資水平等因素進行重新計算的過程。通過這個方法,可以確保養老金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具體的養老金重算補發計算公式和參數說明如下:
- 計算公式:重算后的養老金金額 = 原始養老金金額 + 補發金額
- 參數說明:
- 原始養老金金額:個人在退休時按照原有的計算公式所獲得的養老金金額
- 補發金額:根據個人的繳費記錄和工資水平等因素計算出的應當補發的養老金金額
讓我們通過一個例子來說明養老金重算補發的計算方法:
假設小明在退休時,按照原有的計算公式獲得的養老金金額為每月2000元。然而后來發現,他的個人繳費記錄中存在一些漏繳或錯誤繳費的情況,導致原始養老金金額計算不準確。經過重新核算,發現小明應當補發500元的養老金金額。那么,經過養老金重算補發計算,小明的新養老金金額為每月2500元(2000元 + 500元)。
通過這個例子,我們可以看到養老金重算補發的計算方法是根據個人實際情況進行重新計算,確保養老金金額的準確性和公平性。
以上就是吉林養老金重新計算及補發的全部內容,如您還有社保其他疑問,歡迎上社保網找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