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珠海2023年提高公積金貸款額度了 雙繳職工貸款最高限額上限是多少?具體如何辦理的?隨社保網小編小編來了解一下。
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
相關要求提出,在資金流動性控制指標范圍內,實施合理的配貸系數,單繳職工貸款最高限額保持不變,雙繳職工貸款最高限額調整為90萬元,而此前這一額度為80萬元。
實施“認房不認貸”公積金配套新規。套數認定以職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在珠海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確定的購房套數為準;如果職工家庭無珠海市房產,全國范圍內第一次使用公積金貸款,按照首套房新規執行;如果職工家庭首次公積金貸款結清,且名下無珠海房產,全國范圍內第二次使用公積金貸款,可按照首套房新規執行;對在珠海市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全國范圍內已使用過兩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家庭,不予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
提出優化住房信貸法規,加大公積金法規支持,合理確定首套和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比例和利率下限。
所謂住房公積金是企業、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備金。由于每一個地區都有各自的住房公積金相關法規,因此每個地區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都有所差異。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法規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法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法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