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的一些法規相對來說還是比較完善的,都是根據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帶好事業的登記證等相關的資料到街道辦進行登記,再搬去事業保險金申領手續,符合條件的,就可以正常進行領取了,一般是按月發放,具體根據當時的實際情況來判斷。
一、如何領取失業金
1、帶好就業失業登記證、退工單、銀行卡到街道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登記,再到區就業促進中心受理點審核蓋章。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其失業前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年限(扣除已核定過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的繳費年限)確定。繳費年限滿1年不滿2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2個月,以后繳費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個月,以此類推,但一次核定領取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4個月;
2、法律依據:失業保險法規
第十四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法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法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法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二、領取條件和申領條件是什么
1、具有上海市城鎮常住戶口;
2、法定勞動年齡內非自愿辭職;
3、本次就業前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
4、已辦理失業登記和求職登記;
5、勞動手冊;
6、失業保險登記表;
7、失業保險金申領表;
8、身份證;
9、實名制銀行結算戶存折;
10、因此上海領取失業金首先是需要進行失業登記,然后才能申領失業保險金,并且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才能申領,比如非自愿辭職,失業保險費已繳納滿一年,具有上海的常住戶口,已經辦理了失業和求職登記等,這樣才能進行申領。未滿足條件的,是不能夠申領成功的,具體根據實際情況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