隴南靈活就業人員繳存使用公積金怎么辦理?
繳存管理
第五條靈活就業繳存人應當按月繳存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繳存比例由其自行申報。
第六條 符合辦理住房公積金開戶條件且自愿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靈活就業人員,由所在縣區住房公積金管理部為其設立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
第七條靈活就業人員辦理住房公積金登記開戶手續時需:
簽訂《隴南市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繳存協議》《隴南市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委托繳存扣劃協議》;繳存人信息變動的,填寫隴南市住房公積金靈活就業人員信息變更申請材料。
第八條靈活就業人員應當按月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存或者少繳。月繳存額=繳存基數x繳存比例x2,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以元為單位,元以下四舍五入。
(一)繳存基數: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不低于隴南市上一年度最低工資標準,不高于隴南市上一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
(二)繳存比例: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可在5%至12%的區間內自主選擇,且由本人自行申報。靈活就業人員可在每個住房公積金年度內(當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調整一次繳存基數、繳存比例。
(三)繳存方式:采取銀行卡扣劃方式,由隴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于每月10日至15日期間從協議約定的銀行卡中足額扣劃至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
第九條靈活就業人員賬戶管理:
(一)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員只能設立一個住房公積金賬戶。若靈活就業繳存人進入建制單位的,應及時辦理賬戶轉移手續并執行單位在職職工繳存法規。
(二)靈活就業人員基本信息發生變動,應提供相關證明,自發生變更之日起30日內到所在縣區住房公積金管理部辦理變更登記。
第十條靈活就業人員連續六個月(含)欠繳住房公積金的,將自動封存其個人賬戶;賬戶封存后需恢復繳存的,可申請辦理賬戶啟封,連續繳存時間從個人賬戶啟封后重新計算;未及時辦理續繳且賬戶余額為零的,按協議約定注銷賬戶。靈活就業人員一次性補繳三個月(含)以內住房公積金的,可算作連續繳存。
第十一條靈活就業人員繳存住房公積金享受繳存補貼。
(一)補貼對象:簽訂《隴南市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繳存協議》《隴南市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委托繳存扣劃協議》并履行相關義務,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靈活就業人員。
(二)補貼方式:按當月繳存額的3%進行補貼,補貼資金按季度發放至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
(三)補貼期限:自繳存之日起,24個月之內可享受補貼。補貼期限內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再享受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