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工傷保險申請時限有什么要求?最遲多少天?隨新社通小編來了解一下。
重慶關于工傷保險申請時限、時效和申請責任的法定如下:
重慶關于工傷保險申請時限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法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有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給社會保險有關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法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有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重慶職工哪些情形的傷害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出事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出事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出事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出事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出事傷害的;
(七)法律、法規法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