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貸款保證金怎么退?以下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為你介紹按揭貸款保證金退還
按揭貸款保證金是銀行在按揭貸款過程中按照貸款總額的一定比例向開發商收取的錢,并承擔按揭貸款的連帶保證責任,直至房產證辦理出來并完成抵押登記后,銀行才將按揭貸款保證金退回開發商。
按揭貸款保證金何時退還
歸還時間:房產證辦理出來并完成抵押登記后,銀行將貸款保證金還給開發商;開發商從銀行收到保證金后,在7個工作日內退還給購房人。
購房保證金是是購房者,開發商,銀行這三者之間的一種利益糾葛,各有各的訴求,站在不同的角度去分析之后就很容易理解了,下面我就用比較淺白的話語來做一些解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站在銀行角度:購房者沒有足夠的現金從開發商手里買房,那就要通過開發商向銀行貸款,那么一個重要問題就隨之而來了, 如果購房者不履行或者是無力履行還款義務怎么辦?那銀行豈不就是虧本了?所以為了保護自身利益,銀行就要求開發商繳納貸款保證金,目的是為銀行的按揭貸款提供第二還款來源,對于維護銀行的資金安全具有重要意義。 在此期間內,若購房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按期還本付息的,由開發商代為償還,銀行有權直接從保證金賬戶中扣劃相關款項。
當然,如果出現這種情況,作為受益人的銀行可以要求購房人承擔還款義務,不僅包括本金,還包括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并承擔違約責任,也可以要求開發商履行還款義務及違約責任。體現在訴訟中,銀行可以起訴購房人和開發商,也可以單獨起訴開發商。
站在開發商角度:開發商在按揭過程中也不是穩坐釣魚臺,同樣要承擔各種風險。而最大的風險就在于承擔連帶保證責任。該風險也可謂一切風險之源頭,一切風險也皆因之而生。所謂連帶保證責任,就是說一旦購房人不承擔還款責任,不僅購房人要承擔違約責任,開發商也要履行還款義務及違約責任,甚至會收到銀行的起訴。
開發商擔保的風險主要來自兩個方面:借款人和貸款行。 借款人未獲得銀行貸款、未按時還款,或者可以辦理房產證市,借款人拖延辦理房產證,這些對于開發生來說都是客觀存在的風險。 如果貸款行未按期放款,導致購房人本來符合放款條件,而又變得不符合,則開放商將無法獲得購房人的放款,造成資金鏈斷裂。在《借貸合同》中約定,對連續 3個月不還款或一年內累計6次逾期還款的,按揭銀行有權解除《借貸合同》。若按揭銀行并不急于行使解除權,它將有權直接要求開發商承擔保證責任,從而直接劃扣保證金帳戶資金。這對于開發生來說也是不小的風險。
站在購房者角度:購房者買了房,貸了款,這些都是正常的做法,所以也是無可厚非。但是現在又要繳納給開發商貸款保證金,而問題也就隨之而來:自己的貸款保證金什么時候能夠還回來?現在開發商說得好聽,但到還錢時抵賴怎么辦?
畢竟錢放在自己口袋里和放在開發商或者銀行的口袋里是完全不一樣的,最少對購房者來說是不一樣的。所以呢,購房者不想交納貸款保證金,即使繳納了也會一直擔心什么時候能夠要回來,呵呵!
總結:銀行,開發商和購房者的關系是很有意思的,銀行是放貸人,購房者是借貸人,開發商是擔保人,聯系起三者的紐帶就是那一筆有風險的貸款金額。首先,銀行為了降低風險要求開放商掏點錢作擔保;其次,開發商不想掏錢,就想讓購房者替自己掏這筆錢;最后,購房者怕掏了這筆錢之后就收不回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