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以及金融借款糾紛中,借款人被債權人起訴經法院判決并執行后,借款人仍然沒有償還欠款的,原告很大概率會申請法院將借款人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你就是屬于這種情況。那么,你后面該如何應對呢?
第一,你被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之后,你的個人生活以及家庭成員的生活都會受到影響。
根據目前的法律規定,被執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或者暴力、威脅等方式抗拒執行的,或者違反限制高消費令的,或者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等情形的,法院可以將借款人列入失信被執行人。你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后,你以后就不能高消費了,同時還要向法院進行例行財產申報,報告你的財產情況,你個人的生活也會受到影響,同時,你的子女今后升學、考公都會收到一定的影響。因此,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后,你和你的家人的生活都會受到很大的影響。
第二,你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后,作為借款人,你仍然要還款。
一旦你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后,你欠原告的錢并不是就不用還了,你還要想辦法還清這筆欠款。事實上,對借款人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后所采取的措施,比如限制高消費,向法院財產報告,就是為了法院能夠掌握借款人的財務情況,以便于執行你欠債權人的欠款。因此,你作為被執行人,要積極配合法院,還清原告欠款。
第三,失信被執行人怎么撤銷呢?
一旦你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后,如果你能積極配合法院還清欠款,你可以在還錢欠款后向法院申請撤銷失信被執行人,法院會根據你的申請,撤銷你的失信被執行人的信息,一般3個工作日內,你的失信被執行人信息將會被撤銷。
所以,當下你雖然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但是,只要你積極籌錢,配合法院積極還款,你到時候就可以申請撤銷失信被執行人信息,這樣你就不是失信被執行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