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業受到不公平待遇,是因為其身份決定的。
因為小微企業絕大部分都是民營企業,所有銀行在支持上面總是戴著有色眼鏡,認為民營企業抗市場風險能力弱,加之信息不對稱,內部管理尤其是財務管理上不規范等問題存在,讓銀行怕、畏貸和懼貸,甚至斷貸和抽貸。這就是信貸門第觀念對民營企業信貸帶來的不利。
同時,民營小微企業貸款手續繁瑣,放一筆貸款的成本與大型企業不相上下,銀行從自身管理方便及成本出發,對小微企業貸款也是不感興趣。
此外,小微企業發行債券、上市面臨的障礙也比較多,很難達到上市門檻,這對小微企業發展的制約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