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說的是,鮮血與生命仍然是中國企業家的信用精神。
剛瀏覽一下問題答案,大多認為不可難,不會出現公司資金鏈斷了,老板寧愿借高利貸都不愿自己掏一分錢的現象,少部分從公司法股權等角度來分析問題。
中國的中小企業、小微企業的創業者,一般都是把自己創立的公司當成自己的兒子一般看待。公司的資金鏈斷裂了,往往通過借高利貸來補,直到掏空自己的錢。
前幾天都市快報登了個新聞,“有一個小伙子,債欠了很多債,爹媽賣掉三套房子給他還債,還欠600多萬,還不掉了,爹媽倆人就上吊自殺了。" 08年金融危機時,溫州企業家講“現在溫州企業家的生命是以小時算。”;我們也看到,有人二十年三十年后仍然能還債被譽為“誠信之士”等等,這些消息都讓看到的網友淚奔。
同樣,在百度上查“負債”“自殺”兩個詞條,能找到相關結果約150多萬條結果。
這些負債的,有很多企業家、個體業主等,他們還是人們眼中“老賴”,到現在為止很多的企業家,有相當一部分因為市場經濟的策略、當然也有失策與貪婪,導致跳樓自殺。但是我們想想,當這些人能用自己的生命與鮮血捍衛自己的信用精神,你還能夠去指責他什么?他拋棄了妻兒老小、丟下為之拚搏的事業,用這種方式固然不可取的方式,把生命都搭上去了,當他們把死看得比失信容易,還能怎樣去譴責他?
我國的經濟發展少不了企業家等一大批精英,而把信用看得比生命更重要的這種精神恰恰是這些企業家精神。所以提問者的問題只能對應的是不擁有企業家精神的極少部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