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案,是2018年網貸平臺的重頭戲,同時也是一種“渡劫”。
今年3月,廣州市金融局在培訓會上表示,廣州網貸機構整改驗收工作已開啟,最遲申請驗收時間不能晚于4月25日。
隨著大限來臨,廣州多家網貸平臺“日夜兼程”,籌備驗收材料,并先后于近日向注冊地所在區金融工作部門提交資料,申請驗收,包括PPmoney、民貸天下與新聯在線等平臺。
“我們已經按照監管要求提交了相關材料,公司希望爭取首批備案通過”,廣州某網貸平臺有關負責人表示,該平臺在2017年就成立了合規備案小組,根據監管部門的要求逐條進行整改。
備案堪比渡劫 有平臺材料2萬頁
截至2018年4月,廣州地區正常運營網貸平臺共計49家。互聯網金融新聞中心了解到,廣州市金融局要求,逾期未提交的,將視為放棄申請驗收及備案資格。申請驗收的材料,除需提交自評報告與相關專項審計報告等外,網貸機構還需提交《風險應急預案》。
值得關注的是,廣州地區正常運營的49家平臺中,木融寶為2016年8月24日后上線運營的平臺,上線時間為2016年10月13日。木融寶客服向互聯網金融新聞中心表示,其驗收備案也在按規定走流程,但對于“是否符合備案要求”相關情況,客服則表示不清楚。
而根據此前下發的《廣州市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整改驗收工作方案》(下稱《方案》),2016年8月24日后新設立的網貸機構或新從事網貸業務的網貸機構,以及自始未納入本次網貸專項整治的各類機構,在整改驗收期間提出備案登記申請的,不得進行整改驗收及備案登記。
分析認為,原則上以木融寶為代表的平臺,或許無法在前期完成備案。“可能出現的情況是,備案也會對部分新成立的網貸平臺開放,但前提是合規。最壞的情況就是新成立的網貸平臺只能清盤退出了,這也是有不少先例的。”
據此前報道,廣州監管部門負責人曾強調,“互聯網金融的本質是金融,金融風險未有盡時,嚴防風險和嚴格監管永遠在路上,互金平臺不要指望清理整頓后就可以放松警惕。”
“整體備案工作是從2016年就開始作初步籌備”,新聯在線CEO 陳智誠透露,隨著824細則、信息披露指引、57號文、29號文等監管條例的陸續出臺,該平臺開始積極調整合規工作步伐,通過等保三級備案并上線了出借人分級管理、信息披露專區,并出具了由專業會計所、律所出示的審計報告、法律意見書、驗收自評報告等重大合規成果。民貸天下相關負責人也表示,自2016年8月24日《暫行辦法》公布后,平臺就開始針對整改和備案工作進行準備,進行嚴格自查、整改。
據互聯網金融新聞中心了解,此前有不少平臺宣稱因無法通過網貸備案而清盤,包括雅堂金融、手投網、領投鳥與麥穗金服等。4月19日,麥穗金服發布清盤公告稱,平臺驗收不合格,“萬般無奈下良性退出”,并停止平臺所有運營。
實際上,提交了驗收申請,也不代表平臺能夠順利完成驗收備案。廣州金融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市驗收工作小組與區金融工作部門將分別進行初驗與審核,初驗合格后將進行公示,不合格也將下發專向整治驗收結果初步意見書,告知存在的問題,平臺需進一步整改。
據廣州一網貸平臺透露,其所在單位整理完成的驗收備案資料多達2萬頁,“最厚的一本接近8公分”。一份清單顯示,該平臺提交了10余項材料,包括驗收自評報告、近3年年度審計協議、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與風險事件應急處理預案等,與《方案》所要求的材料一致。

陳智誠直言,如果在限定期限內沒有提交驗收備案資料,那就意味著放棄備案,監管部門將對平臺實施進一步的監督管理措施。“至于其他情況的處理方法,我們尚未有明確信息。”
重點難點突出 13條紅線不能碰
分析認為,廣州備案難點主要集中在五個方面,一是成立時間不能在2016年8月24日以后;二是《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下稱《暫行辦法》)中所規定的13條紅線不能碰;三是必須接入銀行存管,且存管系統需要通過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協會的測評;四是財務審計報告和律師事務所的合規性審查報告;五是國家信息安全等級保護三級認證與電信業務增值許可證。
其中,對于電信業務增值許可證,多家平臺向互聯網金融新聞中心反映,需取得需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前置審批后方可申報,也即將需在完成備案登記手續。不過,當前有3家平臺披露已持有該證書。
在銀行資金存管方面,根據融360網貸評級組統計數據顯示,截至3月15日,有39家平臺已經上線,另有簽署協議還在系統對接的平臺4家,沒上線存管也沒有公布存管協議的平臺有6家。
廣州金融辦相關負責人表示,“整改難點主要在前期存量違規業務的化解”,網貸平臺主要存在的合規問題是違反《暫行辦法》中的“十三不準”,其次,部分平臺業務規模大,需要整改的工作量大,相對比較困難。
廣州的進度是否會延期呢?廣州某網貸平臺有關負責人直言,“關于網貸備案延期,監管層并未下發過權威的通知”。但他認為,各地出來的監管細則存在一些差異性,可能會影響了備案的推進,而且近期最高監管層出臺了互聯網資管新規,對部分平臺消化存量在時間上提出了新的要求。
互聯網金融新聞中心注意到,廣州明確,根據網貸機構業務規模(以2017年12月底待收余額為依據)分級開展整改驗收工作。其中,業務規模不足9億元的,由區金融工作部門牽頭開展整改審核、市金融局牽頭開展整改初驗,初驗結果按程序報省金融辦、廣東銀監局。
業務規模超9億元(含)的,由省市聯合驗收工作組(由省組建)驗收。整改驗收合格證明文件由省金融辦、廣東銀監局聯合出具。按照進度安排,廣州網貸驗收備案將在6月30日前完成。分析認為,時間較為緊張,“監管部門難以在2個月時間內搞定”。民貸天下相關負責人告訴互聯網金融新聞中心,按照監管部門的要求,準備的備案驗收材料包括:自評報告及佐證材料、專項審計報告、近三年年度審計報告、法律意見書、網絡安全等級保護測評結果、電子合同(樣本)銀行存管協議、風險事件應急處置預案、申請驗收材料真實準確及無重大遺漏的承諾書以及不轉讓股權承諾書等。
據了解,對于初步驗收合格的網貸機構,市金融局在本局官方網站上對其初驗結果進行公示(不少于14個自然日);同時要求網貸機構在其官方網站/APP/微信公眾號等渠道同步公示。公示期間如收到異地整治辦、出借人或借款人、其他網貸機構以及社會公眾等的舉報,經核查核實的,應當先行撤銷初驗合格意見并對網貸機構重新進行驗收。
對于初驗結果不合格的網貸機構,市金融局(或區金融工作部門)明確告知網貸機構存在的問題,并督促機構停止新發生網貸業務。網貸機構對存在的問題有異議的,需自被告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市金融局(或區金融工作部門)反饋并提交證明材料,經核實問題不存在或符合驗收標準的,初驗結果合格。
對于積極配合專項整治及整改驗收工作但最終沒有通過驗收的機構,應逐步清退業務,退出市場。對于在規定時間內沒有通過本次整改驗收,無法完成備案登記但依然實質從事網貸業務的機構,市、區金融工作部門協調相應職能部門依法依規予以處置,包括注銷其電信經營許可、封禁網站,要求金融機構不得向其提供各類金融服務等。
對于嚴重不配合整改驗收工作,違法違規行為嚴重,甚至已經有經偵介入或跑路、失聯的機構,由人行、銀監、工商、公安等部門依據《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自身職責予以取締,做好退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