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
“花唄”套現案例給我們哪些警示
回答:
2017年12月28日,全國首例利用“花唄”進行非法套現而入刑的案件在重慶市江北區法院開庭,該案的審理再次掀起了人們對“花唄”套現的熱議,同時也給我們帶來了一些警示。
提到“花唄”,相信眾多的支付寶用戶都不會陌生。“花唄”是一項面向支付寶注冊客戶提供定向消費貸款服務的產品,當消費者“手頭緊張”但又有需要消費和購買的商品和服務時,可以通過“花唄”貸款消費。但是目前,“花唄”的功能被定位于只能用于消費支付,從中獲得的貸款無法直接提現到支付寶。
然而,還是有些別有用心的人利用“花唄”系統的漏洞掌握了一套“花唄”的套現“技巧”。
他們利用這些技巧幫助其他人套現,從中收取一定的手續費。近來,這種關于教授“花唄”套現技巧的宣傳在朋友圈、論壇、微信群等隨處可見,以至于很多人認為“花唄”套現是一種普遍性的、合法的行為。事實上,隨著全國首例“花唄”套現案的宣判,“花唄”套現行為已經被定性為構成了刑事犯罪,一旦實行這種行為就有可能面臨刑事處罰的后果。
全國首例“花唄”套現案經過
2015年,90后杜某某跟他的同伙在電商平臺通過虛假交易的方式為他人套現,以收取一定比例手續費的方式牟利。經公安機關偵查,在2015年11月10日至2015年11月13日期間,杜某某等人利用多家網上店鋪,在全國范圍內串通多名電商用戶虛構交易共計2500余筆,從“花唄”套現共計470余萬元,從中收取手續費共計40余萬元。
“花唄”套現案宣判結果
備受社會各界關注的全國首例“花唄”套現案一審宣判結果為:“認定杜某某幫助他人利用‘花唄’套現并從中收取手續費的行為系‘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構成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三萬元。”
“花唄”套現案涉及的法律問題
在這起“花唄”套現案的庭審過程中,行為人杜某某表示:“大部分的手續費都給了中介人員,我只得到幾千元。我以為套現的是電商用戶,我為他們提供幫助不算犯罪。”這番話不得不讓人唏噓,杜某某作為一個九零后只因為數千元的利益,就在不知法的情況下觸犯了刑罰,這值得我們每一個人引以為戒。
與信用卡套現型犯罪不同,對通過“花唄”套現并收取手續費的行為是否屬于犯罪還沒有明確具體的法律法規界定。這起“花唄”套現案的關鍵在于認定杜某某的行為是否屬于《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三項規定的“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這就涉及到對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理解以及行為的非法性的認定這兩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