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怎么想,無人能猜測。但總起來說,肯定是痛恨、悔恨、無奈、憤怒、痛苦的心路歷程。
下面,我就“套路貸”相關法律知識做一個說明。
我是3月27日晚收看的,由全國掃黑辦與中央廣播電視總臺聯合攝制的6集政論專題片《掃黑除惡——為了國泰民安》播出第二集《依法重擊》。專題片再現了甘肅蘭州一起特大“套路貸”案。這起案件中,受害者多達39萬余人,其中有89人因逼債催收而自殺身亡。
這個犯罪組織頻繁利用短信轟炸、曝通訊錄、P圖侮辱等“軟暴力”方式對受害人進行敲詐和脅迫,還安排人員對被害人進行當面威脅,“軟暴力”隨時變成線下的“硬暴力”--------在此我們可以明白“軟暴力”概念的基本內容。
---------什么是“套路貸”
2019年4月9日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于辦理“套路貸”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規定:“套路貸”,是對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假借民間借貸之名,誘使或迫使被害人簽訂“借貸”或變相“借貸”“抵押”“擔保”等相關協議,通過虛增借貸金額、惡意制造違約、肆意認定違約、毀匿還款證據等方式形成虛假債權債務,并借助訴訟、仲裁、公證或者采用暴力、威脅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財物的相關違法犯罪活動的概括性稱謂。
----------“套路貸”可能涉嫌的罪名
《意見》)規定:實施“套路貸”過程中,未采用明顯的暴力或者威脅手段,其行為特征從整體上表現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被害人財物的,一般以詐騙罪定罪處罰;對于在實施“套路貸”過程中多種手段并用,構成詐騙、敲詐勒索、非法拘禁、虛假訴訟、尋釁滋事、強迫交易、搶劫、綁架等多種犯罪的,應當根據具體案件事實,區分不同情況,依照刑法及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數罪并罰或者擇一重處。
----------“套路貸”常見犯罪手法和步驟
《意見》)明確:(1)制造民間借貸假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以“小額貸款公司”“投資公司”“咨詢公司”“擔保公司”“網絡借貸平臺”等名義對外宣傳,以低息、無抵押、無擔保、快速放款等為誘餌吸引被害人借款,繼而以“保證金”“行規”等虛假理由誘使被害人基于錯誤認識簽訂金額虛高的“借貸”協議或相關協議。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還會以被害人先前借貸違約等理由,迫使對方簽訂金額虛高的“借貸”協議或相關協議。
(2)制造資金走賬流水等虛假給付事實。
(3)故意制造違約或者肆意認定違約。
(4)惡意壘高借款金額。
(5)軟硬兼施“索債”。
----------“套路貸”的犯罪對象及處罰
《意見》)強調:以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校學生、喪失勞動能力的人為對象實施“套路貸”,或者因實施“套路貸”造成被害人或其特定關系人自殺、死亡、精神失常、為償還“債務”而實施犯罪活動的,除刑法、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外,應當酌情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