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深股市最近成交放出近期天量,理應受到管理層的密切關注,以免重蹈2015年股災的覆轍。作為投資者,應該牢記當年配資盤崩潰的經驗教訓。
與此同時,監管方對于個別連續漲幅過大的股票,應該進行必要的警示。過多或者過少監管證券交易環節,都有悖于正常的金融監管規則,有從一個極端走向另一個極端之嫌。
行情活躍的時候,資金都樂意進場,場外配資復活也在情理之中。盡管10倍杠桿配資屬于高風險項目,被禁止,但是肯定有激進分子進場博弈。高杠桿的產品還有期貨,所以股市并不是唯一有高杠桿的產品。所以,不能因為高杠桿有風險,就把投資者的融資融券資格否定。
監管高杠桿,管理層理應從券商那里下手,及早未雨綢繆;別為了繁榮股市,而放棄履行證券監管責任。證券市場需要穩定,而不是瘋牛。一個穩中有漲,大漲小跌的股市才符合市場各方的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