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信托基金 一詞因在反腐神劇《人民的名義》中提及而火熱起來。在該劇的結尾篇浮出一段劇情:為了照顧她和妹妹的兩個孩子的一生,高小琴曾經在香港設立了一個2億港幣的信托基金。
該劇情一播出,線上線下都在深扒當紅熱詞 信托基金 。智通財經注意到,由于上市審批的需要,國內很多在香港上市的公司都通過設立家族信托來控股公司,如雅居樂(03383)、玖龍紙業(02689)、SOHO中國(00410)等。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龍湖地產(00960)曾因主席吳亞軍在離婚中很好地運用了信托工具,避免了公司大股東家庭離異所造成的災難性后果而被業內人士稱作家族信托樣本。

家族信托基金是財富傳承工具
我國于2001年出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對信托的概念進行了完整的定義: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對受托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托給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人對于信托和基金有認識誤區。據了解,信托和基金是獨立但有交集的兩個概念。
信托是一種法律安排,在這種法律安排下,你(委托人)把財產所有權交給別人(受托人),他運營這個財產,并把運營收益交給你指定的人(受益人)。至于受托人如何運營,取決于信托所依據的法律,以及信托法律文件里的約定。
而基金是一種投資安排,也就是說一群人(可以是少數幾個人,也可以是不特定公眾)把錢以一定形式放在一起,按照一定方式去投資并享受收益。這里的 一定形式 有多種選擇,可能是公司,可能是合伙企業,也有可能是信托。
由上述分析可見,信托和基金的交集就是,投資者(信托的委托人)把錢集中起來,通過信托法律安排交給信托公司(信托的受托人)投資運營,投資收益根據比例分配回投資者本人(信托的受益人)。這種為了投資的信托安排通常稱為 單位信托 。
在上述交集之外,信托(傳統上,在國外而言)還可以起到投資之外的其他目的,比如家族財產傳承、晚輩生活資金提供、某些情況下的避稅等。而基金除了信托模式,國際上常見的還包括公司形式(即錢全部投到某投資公司里,投資者是某投資公司股東,根據所持股權的等級與份額享受投資回報)、合伙形式(私募基金和對沖基金用的比較多)等。
據了解,國內的信托基金一般指的是信托投資基金,也叫投資信托,即集合不特定投資者的資金,并委托專家代為投資,使其減少投資風險、分享投資收益的一種信托形式,基金投資對象包括有價證券和實業。它實際上是一個理財產品,一個投資工具。
而在香港成立信托基金指的是家族信托基金,是一種遺產規劃和財富傳承的工具,并非一個理財產品和投資工具。(來源:南^方^財^富^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