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銀行、證券公司等金融系統內頻繁出現“蘿卜章”事件。“蘿卜章”背后所暴露出來的金融機構信任危機以及風控難題成為市場的關注焦點。
《中國經營報》記者了解到,河北衡水銀行因“內鬼”配合違規兜底一宗金額高達2。2億元的信托類貸款,被長春農村商業銀行(以下簡稱“長春農商行”)告上法庭,雙方經過一年多的官司“拉鋸戰”后,2017年3月10日終于有了二審結果。
值得關注的是,導致衡水銀行和長春農商行對簿公堂的爭論焦點之一是“蘿卜章”,而兩家銀行均不愿為損失買單。
兜底“貓兒膩”
2013年5月30日,長春農商行與衡水銀行站前支行簽訂了一份《定向資產管理計劃受益權遠期轉讓協議》,其內容為長春農商行同意投資一項金額高達2。2億元的定向資產管理計劃,預期收益率為年化8%,而衡水銀行站前支行對該項目兜底。
據了解,該資管計劃中,長春農商行是委托人,聯訊證券是管理人,興業銀行是托管人,而衡水銀行則為委托人的資金進行兜底。這筆資管計劃委托的期限為2。5年,從合同的簽訂期起至2015年12月1日止。
協議中明確表示,一旦長春農商行沒有收到分期的投資回報或者認定標的受益權對應的融資方、擔保人財務狀況和經營狀況惡化時,都可以向衡水銀行站前支行轉讓資管計劃受益權,而衡水銀行無條件受讓該計劃。
2。2億元的資金用途指向一家企業貸款,而方式采用的是單一資金的定向信托計劃。2013年5月31日,聯訊證券作為資金委托人與受托人山東信托簽訂了“山東信托—元朔3號單一資金信托合同”,向河曲縣新勝民用煤儲售煤場(以下簡稱“新勝煤場”)發放信托貸款,貸款年利率9%,貸款期限2。5年,并指定了旭光實業集團有限公司、自然人肖某為借款人清償提供連帶責任擔保。
2013年6月4日,長春農商行向聯訊證券發出《投資指令函》,將委托資產2。2億元投資于“山東信托—元朔3號單一資金信托”,信托到期日為2015年12月1日,按季度分配信托收益,信托計劃預期年化收益率為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