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有各種關于財務自由的標準,有的煞有介事的把標準定為2.9億,還有的把財務自由分成若干個階段,說真的,這些所謂的標準我不敢茍同。
一百個人,有一百個看待財務自由的標準,別人的標準不一定適合你,你的標準也不一定適合別人,只有自己才最清楚,自己是否達到了財務自由。
所謂的財務自由,就是指一個人的被動收入超過了日常支出,這也就是說,不需要工作賺錢,也可以保證正常的生活,這就是實現了財務自由。
但這里有一個繞不開的關鍵點,什么是日常支出?日常支出是多少呢?是否有一個固定標準呢?
這就是每個人都不同的地方了,對張三來說,他每個月可能需要5000元,對李四來說,他每個月可能需要1萬元。
張三原本上班賺一份工資,那時他每月支出5000元就夠了。可有一天,張三中了彩票頭獎1000萬,張三的月支出一下從5000元漲到了5萬元,那么張三的日常支出到底是多少呢?是之前的5000元,還是現在的5萬元?
這就是為什么說財務自由標準不靠譜的原因,2.9億就真的能夠實現財富自由嗎?我看也不一定,所謂欲壑難填。
電影《西紅柿首富》里講述了這樣一個故事,王多魚繼承了巨額遺產,但唯一的條件是在一個月內花完10億。雖然這只是一個電影橋段,但如果一個人真的想要揮霍,巨額錢財也會在短時間內被揮霍一空。
所以,要實現財務自由,最主要的還是自己的欲望。
如題主所說,2套房子,400萬存款,看上去離財務自由的標準還差很多。但如果我們沒有過多的欲望,完全可以實現財務自由。
400萬存款,如果最保守的吃利息,每年利息可以有十幾萬,如果不是一線城市,有多少人能一年賺到十幾萬呢?
更何況還有2套房子,一套自住,一套出租,這又是一筆收入。
將近20萬的被動收入,已經超過了大部分人的工資收入,只要不是欲望膨脹,應該可以實現財務自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