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令人關注的消息當屬國務院機構改革議案的提出,其中最受重視的是銀保合并。
根據《國務院關于提請審議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議案》,將組建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不再保留銀監會、保監會。與此同時,方案將銀監會和保監會擬定銀行業、保險業重要法律法規草案和審慎監管基本制度的職責劃入央行。
至此,在監管架構上,我們是成了“一委一行兩會”,即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央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監會。
這一機構改革變化,對于銀行業、保險業,以及大資管(類金融),甚至房地產行業,會產生什么樣的影響?
為何“動刀”?
瑞穗證券亞洲公司首席經濟學家,復旦大學泛海國際金融學院客座教授沈建光認為:
自去年全國金融工作會議提出設立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以來,強監管與金融領域的改革持續深入,十九大報告首次提出央行雙支柱的定位,將宏觀審慎管理提升至與貨幣政策并肩,意味著未來央行將進一步加大在宏觀審慎管理和系統性風險上的防范職責。
無論金融改革如何動刀,都要符合化解當前經濟金融領域八大矛盾的需求。第一,當前混業經營與分業監管的矛盾。
近年來,中國各類金融機構之間跨行業合作密切,金融控股公司日益增多,中國步入“大資管時代”。然而,傳統的“一行三會”組織構架落后于現有的混業經營的發展現實,三會之間由于機構機械分割,使得監管真空區與監管套利的現象普遍存在。
去年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設立,決策職能將進一步得到強化,而從由國務院副總理出任委員會主任,也有利于強化監管的地位和執行效力。第二,各部門之間協調困難的矛盾。
從金融機構設置來看,一直以來,“一行”與“三會”之間、“三會”內部之間往往存在著目標不一致的情況,導致監管效率低下。從行政級別來說,“一行三會”都是部級機構,彼此互不隸屬,任務不同。而由于不存在隸屬關系,在核心職能存在沖突和矛盾之際,協調便會異常困難,導致金融風險積聚。中國債券的發行審批和核準,既有發改委,也有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和證監會,三龍治水的背后也存在改進的空間。第三,信息不對稱的現實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