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權分配必須合理。
5個人一起創業,千萬不能5個人平均分,這樣的話容易造成未來的矛盾激化,非常不合理。
兩個人創業,股權分配就應該是大>2/3,小<1/3;
三個人合伙,就必須1>2+3;
三個人以上就是,1<2+3+.....
2、決策權必須是股份數=投票權。
這就是為什么我在第一點說了,千萬不能讓5個人平分的原因,因為很容易激發內部矛盾,特別是在大虧或者大賺以后。
不要試圖考驗人性,因為人性經不起考驗。
3、如果碰到有人伍創業貢獻怎么辦?
這個時候就需要通過股權投票的方式進行討論了,也就是說如果5個人里有3-4個人同意削弱股份,甚至購買他的股份,就可以達成一致裁定。
也可以考慮開除,補償費用后,重新分配股權。
4、不要借錢!
任何的創業都不要借錢,因為大部分的人在剛開始創業的幾次里一定會失敗,所以借錢只會加重你們失敗的概率,縮短你們創業持續的周期。
更可怕的是,還會造成心態和情緒上的壓力。
結論:
綜上來看,你們如果沒有明確的合同寫清楚股權和股份分配的方案,以及退出機制和決定機制,那么后期的隱患還是非常多的。
建議在矛盾沒有升級的情況下,先擬定簽署一份股權分配協議,以及商量一下決定權和投票權。
然后盡早償還貸款和欠債,這才是能夠持續下去的當務之急。
至于無貢獻的人,可以先督促,先教育,然后再考慮處理,不要一下子就弄得特別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