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一口為合,
一人一火為伙。
志同道合為合,
抱團取暖為伙。
現在確實是靠個人單干很難把生意做大做強,創業如此,家庭生活亦如此。然而,合伙人分道揚鑣的事實又擺在面前,讓創業者在選擇上不知所措。
首先,我們分析一下個人創業和合伙創業的優劣。
個人創業的優劣
優:可以不受其他人的束縛,自己在關鍵時刻能夠當機立斷。
劣:點子少,沒有他人的意見或者建議,容易造成判斷失誤。
合伙創業的優劣
優:遇到事情可以一起討論,能夠整合多種意見,擇優選擇。
劣:有時會產生分歧,在當斷則斷的關鍵時刻卻猶豫不決,造成時機不能把握。
那我們在創業時是選擇個人創業還是合伙人創業呢?
如果資金充足的情況下,建議個人創業。
將項目拉出計劃和資金分配方案,建議前期資金安排在全部資金的60%左右,剩余40%資金,一半作為后期資金回補,一半作為滿足日常生活所需。項目初期建立后,建議咨詢相關專業人士,必要時可以有償咨詢,待項目基本成型后,招聘專業項目經理來進行后期發展。
項目有前景,資金不足,可以通過合伙的方式進行創業,但要注意以下幾點。
1.投資比例。
合伙創業最忌諱投資合半,簡單說就是分出老板和股東,投資人有話語權,而最終決定權在老板,這就避免遇到問題相持不下的局面。
2.明確責任。
既然合伙,前期一定要明確責任,大體就是分為內業外業,根據項目需求再次細化責任。
3.制度建立。
做企業最忌諱人管人,前期一定要制定各類制度,用制度約束才能讓老板和員工工作有條不紊。
總之,個人創業或合伙創業在項目選擇上并不沖突,最主要的是搞清楚創業的目的,理清楚發展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