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將對中小銀行實行較低優惠存款準備金率,釋放資金約2800億元,那么,存款準備金率是什么意思?中小銀行又是如何界定的呢?今天我們一起來了解吧。
6日上午,中國央行宣布,從5月15日開始,對聚焦當地、服務縣域的中小銀行,實行較低的優惠存款準備金率,釋放長期資金約2800億元。
具體來說,就是對僅在本縣級行政區域內經營,或在其他縣級行政區域設有分支機構但資產規模小于100億元的農村商業銀行,執行與農村信用社相同檔次的存款準備金率,該檔次目前為8%。約有1000家縣域農商行可以享受該項優惠政策,釋放長期資金約2800億元,全部用于發放民營和小微企業貸款。
受此消息影響,今日早間部分銀行股一度出現拉升。今年4月份,由于認為流動性存在一定壓力,市場對于央行是否應該降準討論紛紛。
存款準備金是指銀行不能將其吸收的存款全部用于發放貸款,必須保留一定的資金即存款準備金,以備客戶提款的需要。為保證這筆錢不被挪用,往往有中央銀行保管。那么存款準備金占其存款總額的比例就是存款準備金率。
存款準備金率指的是銀行把它吸收的存款要把它按一定的比例放到人民銀行,這一部分是一個風險準備金,是不能夠用于發放貸款的。這個比例越高,執行的緊縮政策力度越大。
人民銀行的一塊錢經過幾次周轉后,最后形成的購買力相當于這個準備金的三倍。多交5毛錢就意味著最終在我們經濟生活中形成的購買力少一塊五。所以這一次人民銀行提高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鎖定的是1100億資金,也就是說,它最后形成的購買力就減少將近3000億。
存款準備金,就是中央銀行(中國人民銀行)根據法律的規定,要求各商業銀行按一定的比例將吸收的存款存入在人民銀行開設的準備金賬戶,對商業銀行利用存款發放貸款的行為進行控制。 商業銀行繳存準備金的比例,就是準備金率。準備金,又分法定存款準備金和超額準備金。前者是按照法定存款準備金率來提取的準備金。后者是超過法定準備以外提取的準備金。
中央銀行可以通過公開市場操作、調整再貼現率和存款準備金比率來控制自身的資產規模,從而直接決定基礎貨幣的多少,進而影響貨幣供給。中央銀行通過調整法定存款準備金率以增加或減少商業一的超額準備,來擴張或收縮信用,實現貨幣政策所要達到的目的。
主要作用:
1:保證商業銀行等存款貨幣機構資金的流動性。當部分銀行出現流動性危機時,中央銀行就有能力對這些銀行加以救助,以提供短期信貸的方式幫助其恢復流動性。
2:集中使用一部分信貸資金。這是中央銀行作為銀行的銀行,這一 最終貸款人 責任,也可以向金融機構提供再貼現。
3:調節貨幣供給總量。 舉個例子,銀行吸收了1000元存款,存款準備金率是10%,那么銀行同期可用于投資等的最高額度是900元,100塊準備金必須存在央行指定的賬戶上;存款準備金的作用之一是防范擠兌風險,現在被政府好好利用了一把,成了抑制投資的工具之一。
中小銀行怎么界定?
對于銀行大小的界定,一般以資產額為標準。在我國,中小商業銀行是指工、農、中、建,交行五大商業銀行以外的全國性商業銀行、區域性股份制商業銀行與城市商業銀行(含城市信用社和農村信用社)。
中小商業銀行從兩個方面推動了我國金融和經濟發展,
一是通過其靈活的市場靈敏度和較高的金融服務效率,支持大量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的發展,促進了經濟增長,
二是通過金融制度的變革與創新,推進了我國金融業的市場化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