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8-19 14:33:27 來源:網絡投稿
看到這個問題,作為一名銀行人,很有感觸,曾經自己在柜臺柜臺工作時也遇到過類似的情況,雖然金額沒有這么大。
銀行整天與錢打交道,稍不注意,就有可能產生嚴重的后果,銀行柜臺更是如此。記得在2013年的時候,在柜臺給一名認識的客戶辦理業務,過程中閑聊了幾句,導致操作失誤,將取款15000操作成了存款15000,一反一復差了30000塊錢,直到下班盤庫時才發現尾箱少了30000塊錢,立馬通過監控查找,最終查找出原因,并通過系統留存的聯系方式給客戶打電話,在說明來龍去脈之后客戶答應第二天來辦理,最終是有驚無險,還是好人多,避免了很多麻煩,否則就要大費周折了。
當然也有比較難溝通的,記得有次工作特別忙,辦理業務的客戶很多,一位等待半個小時的客戶,辦理業務時發牢騷與單位同事發生了爭執,客戶占著窗口不走,反復存取款好幾次,最終同事也是不小心將取款操作成存款,結果庫存少9000。待同事給客戶打電話時,不接電話,直到第二天才聯系上家屬,但客戶不愿前來辦理退款業務,同事的母親都上門道歉了,最終經協商付出了比較慘痛得代價。當然客戶還是比較懂法的,沒想著要占用這筆錢,這個案例也確實給當時我們上了一課。
現實中確實存在這樣的人,明知道銀行存在失誤多給自己錢了,在銀行多次聯系之后,客戶以“離柜概不負責”為理由,認為銀行搞錯了是銀行自己得責任,跟消費者沒有任何關系,多付出的錢就是屬于自己的錢。
其實這種想法是不可取的,銀行柜員做錯賬務確實有責任,銀行可以內部對其進行問責,通報批評也好,罰款也罷,當事人為自己的失誤買單,這是無可厚非的。如果客戶拒絕歸還銀行多付出的近80萬元,屬于典型的不當得利,如果儲戶不僅不歸還,還使用完銀行多付出的錢,銀行肯定會進行起訴,追究刑事責任,孰輕孰重一目了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