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標真的是有需要,但現在也確實成為了一些違法分子的擋箭牌,這和招標人自身的關系很大。
有些人經常在質疑招投標制度不合理,但是誰又能夠提出比招投標制度更合理的方法呢?
相對來說,招投標制度仍然是目前工程建設中,相對較為成熟合理的制度。
但是制度的實施有其社會背景,制度設計中也存在著不完善的地方,這也是人們質疑招投標的主要原因。
其中圍標串標是突出問題。
圍標串標背后的深層次原因很多,涉及市場環境、政策背景、采購制度等,不是一兩句就可以解釋清楚,但是作為招標人不能夠推卸責任。
現在確實有一些人利用招投標制度將一些違法行為合法化,最后背鍋受處理的就是招標人。
要避免招投標成為擋箭牌,就必須要明確招標人的法定責任。招標人加強對各個環節的把控,絕不能把招標委托給代理機構,就認為沒有責任。
恰恰是這種不負責任的想法,讓招投標成為了一種形式、走過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