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題主的問題,從個人角度,有一半非常認可,一半不反對。
非常認可的一半是:有錢出錢,有力出力。
不反對的一半是:條件好的多分擔一些。
為什么會給出一個比較“中性”的結(jié)論?這里有兩個原則性的依據(jù):
兒女之間經(jīng)濟條件的差異,不能作為誰應該多贍養(yǎng)、應該少贍養(yǎng)的理由,更不能用“你有錢,所有你應該多分擔”的說辭——這屬于綁架。
贍養(yǎng)父母,不是單純通過錢付出的多少來衡量的——有錢出錢、有力出力;反過來,有錢的也可以出力,有力的也可以出錢。這個,沒什么絕對標準。
下面闡述一下個人觀點,供題主參考:
贍養(yǎng)父母,是子女的義務。但是,從子女方角度,要兼顧公平。
我們先舉個極端點的例子:
兩個孩子,一個孩子富,每個月承包起老人吃穿住行費用,一次沒來看過老人;一個孩子窮,每天陪老人聊天、洗衣做飯,伺候老人起居生活,一分錢沒給過。
這兩個孩子,能區(qū)分出誰孝順么?
沒有結(jié)論,甚至我們都可以說:沒有區(qū)別,都很孝順——因為兩個孩子從不同角度,滿足了父母不同的需求——一個是經(jīng)濟需求,一個是精神需求。
所以,這就是開篇個人給出第一個結(jié)論的原因:非常認可“有錢出錢,有力出力”——其實這句話的意思是:子女因個人情況不同,為父母盡贍養(yǎng)義務的方式不同。
但如果:
你沒錢,但是連力也不想出;
你有錢,所以養(yǎng)父母的事兒都交給你了;
……
這就有問題了——盡管贍養(yǎng)父母是義務,盡管贍養(yǎng)義務的方式可以不同,但是每個子女負有的贍養(yǎng)義務是均等的,不能因自己在某些方面條件不足,用來作為推諉或者少付出的理由。
不要用“綁架”的思維看待贍養(yǎng)
所謂“綁架”,在某種程度上,指的是“強加義務”。我們舉兩個例子對比一下:
幾個孩子中,老大有錢。老大說了:弟弟妹妹們,我經(jīng)濟條件好點,爸媽的事我多管管,有事兒的時候你們搭把手就行。
幾個孩子中,老大有錢。弟弟妹妹們說了:哥,你有錢,所以爸媽的事兒,你多擔待擔待。
第一個例子,實際上是子女之間相互一致、信任和認同的結(jié)果,當然,也有責任感其中;第二個例子,就是一種典型的“綁架”。
所以,這是為什么開篇給出的第二個結(jié)論:并不反對“條件好的多分擔一些”。這里面的前提是:子女們主動愿意多付出一些,無論是錢還是力,無所謂,絕對值得鼓勵;但是,如果是被指定、被要求多分擔,性質(zhì)就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