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8-19 14:33:27 來源:網絡投稿
在浙江年收入20萬不能叫有錢人,而是應該叫做中產階層。我們以浙江2019年的GDP6.2萬億分析,人均GDP為10.6萬元,按照可支配收入占GDP40%計算,那么人均可支配收入為4.24萬元。
(一)如果以5%的人群擁有40%的居民總分配,這樣最低收入門檻=8/2*4.24=17萬元。也就是以單身20萬的年收入可以擠進浙江省內5%的高收入隊伍。
(二)可如果是家庭收入20萬元,那么浙江平均三口之家的收入就是12萬元,以25:75分配分析,進入20%的門檻=3/2*12萬=18萬元。三口之家年收入20萬可以排進前1/4的家庭行列。
但這還不能完全體現家庭的情況,在這里再加上一個財富砝碼。還是以浙江GDP6.2萬億分析,那么以5倍的GDP計算居民總財富約30萬億,人均凈財富50萬元,也就是三口之家的凈財富達到了150萬才算達到了平均值。可如果以28定律分配財富,那么至少需要=4/3*150=200萬才進入20%的門檻。
在浙江至少有20%以上的家庭收入達到或接近20萬,而且家庭的凈財富還會超過200萬。僅靠年收入還不能體現家庭的水平,只有把家庭財富和持續增長的收入相融合之后才算是一種財富比較,這也是浙江的中產階層的最基本的標準,這不僅適合浙江,也適合所有一線城市以外的其他地區和省市。20家庭收入加200萬的家庭財富,才是衡量中產階層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