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格來說,還是有一定責任的。
只要不違反德行,不貪污枉法,就不用負重大責任,工作的責任還是要承擔的。
發現記賬錯誤時,可通過以下方法更正:
(1)劃線更正法。在填制憑證、登記賬簿過程中,如發現文字或數字記錯時,可采用劃線更正法進行更正。即先在錯誤的文字數字上劃一紅線,然后在劃線上方填寫正確的記錄。在劃線時,如果是文字錯誤,可只劃銷錯誤部分;如果是數字上錯誤,應將全部數字劃銷,不得只劃銷錯誤數字。劃銷時必須注意使原來的錯誤字跡仍可辨認。更正后,經辦人應在劃線的一端蓋章,以示負責。
(2)紅字更正法。在記賬以后,如果在當年內發現記賬憑證所記的科目或金額有錯時,可以采用紅字更正法進行更正。所謂
紅字更正法,即先用紅字填制一張與原錯誤完全相同的記賬憑證,據以用紅字登記入賬,沖銷原有的錯誤記錄;同時再用藍字填制一張正確的記賬憑證,注明"訂正x年x月x號憑證”,據以登記入賬,這樣就把原來的差錯更正過來。應用紅字更正法是為了正確反映賬簿中的發生額和科目對應關系。
(3)補充登記法。在記賬以后,發現記賬憑證填寫的金額小于實際金額時,可采用補充登記法進行更正。更正時,可將少記數額填制一張記賬憑證補充登記入賬,并在摘要欄注明“補充x年x月x日x號憑證少記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