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說,我可不借。主要是因為自己的習慣吧,一般而言,借錢并不會增進什么友誼,反而會傷害友誼,大家都知道,借錢容易還錢難。另外,你借這個人錢,那為什么不借錢給另一個人,我們內心的標準是什么?
所以,借錢的規則只能是:救急不救窮,實在是沒辦法的事,又必須借錢,那就得借,就得幫。我認為,買房就不算急用錢,除非關系好到一定程度,很多錢是不能借的。
當然有錢的人可以廣撒網,也能建立不少人脈。
對這個同學來說,之前一直沒聯系,突然提出借錢,感覺很熟悉的樣子,彼此還沒有再度深入交往呢,這么就借錢了,也太隨意了。
隨分子類的借錢不算,比如親戚辦結婚買房的大事,各親戚都5000元、10000元的湊份子式的借錢,那不借就有點傷感情了。不少人是因為各種感情、親情捆綁住了,不得不借。
借錢還會發生這種事,他還不是你親人,你為什么就借給他呢?其實朋友之間,相互促進,知根知底,這類借錢又另當別論了。有些人覺得朋友賺了不少錢,借個幾萬來花,當時就有不打算還,有貪點便宜的心理,那就非常要不得了。其實那個有錢的朋友也不傻,借是借給你了,其實也是斷絕關系的意思,你借錢都不想著還了,你還好意思再跟他深入來往嘛?
所以,更重要的是深度感情的連接和相互深度的認可,互相認可了,財務上相互幫助保證,就更自然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