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沒有義務撫養過世那位私生子。但是,去世人的財產,私生子是有法定繼承權的。
題主提到的這種情況,其實是兩件事:一件事是繼承問題,一件事是撫養問題。以下分別就這兩個方面說明一下:
關于繼承問題
估計您這位朋友的父親沒有留下過合法有效遺囑。那么,按照法定繼承,其父親的法定繼承人包括:
母親(題主提到的“正主”)。
題主的朋友(作為父親的婚生女兒)。
另外一位,就是私生子。在我國《民法典》中規定的繼承人中的“子女”,包括婚生和非婚生。
(如果題主朋友父親的父母健在,也納入其中。這不是本問題的重點,忽略)。
屬于題主朋友父親的個人財產部分,由上述繼承人均分。
關于撫養問題
私生子母親關于此方面的訴求,沒有什么理由和依據。
對比一下《民法典》中關于“撫養”的兩條規定:
第一千零五十八條夫妻雙方平等享有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和保護的權利,共同承擔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第一千零七十一條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應當負擔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撫養費。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義務。
非婚生子女的生父生母,需承擔撫養義務。
因此,對于私生子的撫養義務,應當由題主朋友的父親、以及私生子的生母共同承擔。而父親過世,撫養義務,落到私生子生母身上,與題主朋友的母親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