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家庭的遺產繼承問題,確實會比原配家庭稍微麻煩一些。當然,這里也僅僅從“如果”角度做一些回答,還是希望每個家庭都平安,幸福。
回到題主問題:
能多分還是少分,個人建議還是不要過多去考慮。畢竟“對老婆帶來的兒子也算舍得花錢”。從錢的角度,男方應該還算對得住這個繼子。
女方的兒子,從法定繼承角度,可以繼承部分男方個人財產。
女方兒子,對男方遺產有法定繼承權
題主提到,女方和女方兒子、男方和男方女兒,共同組成一個四口之家。從描述上可以理解為:雙方子女,在雙方結婚的時候應該都未成年,即相互之間存在扶養(yǎng)關系。
存在扶養(yǎng)關系的繼子女,可以作為繼父母的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yǎng)子女和有扶養(yǎng)關系的繼子女。
……
另外,兒子戶口在哪兒、隨誰的姓,對有沒有繼承權無影響。
可繼承的份額
只說一下法定繼承。這里做兩點提示:要確定好遺產份額、繼承人數量。
1.關于男方的遺產。
題主提到“老公很有錢”,這里要區(qū)分清楚哪些屬于老公個人財產(例如,再婚前的財產)、哪些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其中一半作為男方個人財產)。
2.關于繼承份額。
關于法定繼承的份額分配比較簡單:原則上,按照法定繼承人數量均分。
所以,除了女方、女方兒子、男方女兒等三人屬于其中之列,還要看看男方父母是否健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