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您走訴訟程序。
不作傾向性的假設。僅就網友問題:網友能不能“凈身出戶”,取決于三個關鍵點——
借條的真偽及借款用途
1.第一個核心問題在于:這個借條,到底是真的還是假的?
判斷借條真假有兩個主要依據:
一個依據是,“借條”這張紙是不是合法的。例如,內容表述是不是清楚,是不是當時借款時您老公自愿寫的,等等。
一個依據是,是不是發生了借款的事實。寫了借80萬,是不是真借了?
而這兩個依據中,光有借條是不行的(甚至沒有借條,都不一定能改變債務事實),第二個依據的力度要遠遠大于第一個。所以——首先要看,是不是發生了實際借款行為。
那么,訴訟過程中,對方要主張借條是真的,要拿出可以證明以上兩個依據的證據。拿出來、確實是真的,則您老公確實有對其哥哥的合法債務;否則,沒用。
2.第二個問題:這個借款,用來干什么了?
假設有借條、確實發生了借款事實,就一定是夫妻共同債務了么?
不一定。
如果您老公借了錢,這筆錢用于他個人消費(并未作為家庭共同支出,例如購買了私人用品、自己造了等等),那么,債務屬于他的個人債務,您無須承擔。
房產的歸屬
第二個問題:這個房子,從登記角度,是否屬于您與老公的夫妻共同財產?您是否有權利要求離婚分割?
這個房子值80萬,當時購房的時候是誰出的資?登記的是誰?
如果您(包括您父母)未出資、且登記的是您老公個人名字,那么這個房子確實與您無關。離婚,一般情況下,您無權分得此房。
如果您(包括您父母)出資了,則不管此房登記的是誰,您均有份額;或者這個房子登記的是您與老公名字,則不管誰出資,您均有份額。
將以上結論與第一個點結合起來,簡單羅列一下情況:
若您有房子份額,且借條是真的、用于夫妻共同支出,那么分割的時候,算筆賬,債務該還還,多出來的,雙方分。
若您有房子份額,且借條是假的,那么,您無須凈身出戶,房子該分分,甚至可以主張要求多分。
若您無房子份額,則大概率情況下這個房子您是分不了的。至于是否要背債,要看借款的真偽及用途;至于能否分得其他財產,視家庭夫妻共同財產而定。
夫妻其他共同財產
離婚時,除了房子之外,您也要考慮是否還有其他夫妻共同財產,例如存款、理財,甚至共同購置的家具家電等。這些大概率情況下,均視為夫妻共同財產,您均有權利主張分割,雖然額度不一定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