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的一個同事,最喜歡三更半夜打電話借錢。我們一度懷疑,他經常是遇見了“短暫的愛情”,然后進去了。但是第二天,上班的時候又能看到他。
單位有個將近30的同事,家里就是本地的,還是拆遷戶。按理說,他的條件應該算是很好的。
可是有一陣子,他經常三更半夜打電話和我借錢。借的也不多,都是兩千、三千的,最多的也不超過五千。
剛開始的時候,以為他遇見啥緊急的事情了,都是很爽快的把錢借給他。后來次數多了,我就不想借了。
雖然金額不大,也相信他有這個還錢的能力,但是萬一以后不還了怎么辦?
突然之間人就沒了蹤跡,借出去的錢全都打了水漂。
大概過了有半個多月的時間,有一次開會,好多人都在議論借錢的那個同事。
這一打聽才知道,原來被借錢的不止我一個。整個區局,只要他認識的人,幾乎都被他借了一個遍。
像我這種只借了五六千塊錢的,還算錢少的。很多人都被借了一萬多,甚至兩三萬的。幾十人,加起來接近四五十萬了。
可能大家都覺得,借錢的這個同事,家里是剛拆遷不久,分了好幾百萬,不至于還不起一點錢。
有個平日里和他關系很好的人就說,這個借錢的同事迷上了dubo,家里的幾百萬拆遷款被輸的一干二凈。到處借錢去dubo,身邊的人都被借了個遍。
這一說,所有借錢的人都慌了,然后就問誰見過那個同事。
沒人見過,有人悄悄的打電話,也沒人接。
人徹底的失蹤了,誰也找不到。
后來經過了解,這才知道,借錢的那個同事和老婆離了婚,孩子被老婆帶走了。然后他人也失蹤了,不知道是進去了,還是躲到了哪里。反正就是誰也聯系不上,家里他爸媽也不知道。
這都好幾年的時間過去了,我們當初借錢給他的這些人,也只能自認倒霉了。
從這個事情以后,我就特別討厭一件事情,就是有人借錢。
只要聽到“借錢”兩個字,我頭都疼。比遇見什么煩心事,都讓人心煩。
這借出去的哪是錢,這借出去的就是情分,就是朋友親戚關系。
當把錢借出去的時候,就是把雙方的關系推在了懸崖邊。如果日后能把錢還了,那還好,朋友親戚還能做。
如果以后翻臉不認賬了,那損失的不只是錢,還少了一個朋友親戚。
所以,我自己從來不去借錢。遇見困難,就想辦法刷信用卡撐一下。別人問我借錢,我統一是沒錢。
把錢借出去,一定要寫借據。千萬不要為了面子,而使自己最后吃了大虧。
14年的時候,家里爸媽把只8萬塊錢借給旁系的一個叔叔。因為比較熟悉,就沒有寫什么借據之類的。
19年的時候,家里要用錢,爸媽就去那個叔叔家要錢。結果那個叔叔嬸嬸說,當初借的是5萬塊錢。
我爸媽特別生氣,但是也沒辦法。后來還去銀行,把取錢的流水打出來。
但是那個叔叔說,不管你當時是取了多少錢,但是他只拿了5萬現金走。
這無憑無據的,你也不能說哪方對,哪方錯。
本來和那個叔叔嬸嬸家關系很好,就因為這三萬塊錢,徹底翻臉。我爸媽說,以后老死不相往來。
所以,如果你真的打算把錢借給親戚朋友,千萬不要犯下這種低級的錯誤。借據一定要手寫,因為不要不好意思。
如果對方借錢,連借據都不肯寫,那就擺明著是打算日后賴賬的。這種親戚朋友,不做也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