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發票新政策?據悉新啟用的發票監制章形狀為橢圓型,長軸為3厘米,短軸為2厘米,邊寬為0.1厘米,內環加刻一細線,上環刻制“全國統一發票監制章”字樣,中間刻制“國家稅務總局”字樣,下環刻制“××省(區、市)稅務局”字樣,下環字樣例如:“湖北省稅務局”、“武漢市稅務局”、“內蒙古自治區稅務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稅務局”。字體為楷體7磅,印色為大紅色。電子發票服務平臺(自建+三方)升級時間: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升級工作;升級前,生成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版式文件可以繼續使用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的發票監制章。
新稅務機構掛牌后,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以下簡稱“各省(區、市)稅務局”]將啟用新的發票監制章。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含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下同)版式文件上的發票監制章,相應修改為各省(區、市)稅務局新啟用的發票監制章,納稅人自建電子發票服務平臺和第三方電子發票服務平臺需要進行相應升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