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8-18 17:51:00 來源:網絡投稿
事業單位的平安獎,臨時工當然可以有!
平安獎,一般是指綜治平安獎。
對于單位,如果本年度未發生因工作不力等引發重大社會影響的群體性事件和突發性事件,單位內部干部職工無發生違法違紀案件,無參加各類邪教組織,無發生治安刑事案件,無參與非正常上訪,無發生失泄密案件,無黃、賭、毒等案件發生,那么可以被評為平安單位。
對于平安單位,不同地方政府的政策不同,有些是一次性發放一個月全額工資,有些地方會發放兩個月。
而對于發放對象,不同地方也不一樣。
大多數情況下,平安獎的發放對象是針對在編在崗人員,不過也有一些地方會將編外人員納入發放范圍。
而這種做法也比較合理,即便是編外人員,也是在單位的管理之下,也承擔了不少的工作內容,特別是一些服務窗口的編外人員,更是代表了單位的一個形象,所以為他們發放平安獎也是應該的。
只是編外人員因為本身工資水平不高,所以能夠領到的獎金其實也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