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情況是未如實告知,另一種情況是保險代理人在銷售過程中以為注重業績未與客戶溝通清楚!買了保險后,保險公司都會回訪的!其實我想問一般的正常人一份保險花3萬來買也是一個問題,一個問題是保險代理人在銷售過程中是否存在誤導!
可是關鍵是,未告知怎么能生效,未生效怎么能成功繳費,為什么成功繳費了,在沒有生效的時候為什么不積極退款。,缺少資料的情況下卻收費成功了既定事實也清楚了為什么不履行,是什么阻擋保險行業的發展?保險行業的契約精神之差,令人深思。
“我現在每年要支付約7萬元保費,圖的是萬一遇到意外或風險,能給自己和家人帶來一些保障”,常先生說,其最近一次購買保險是2017年12月,當時太平人壽保險代理人魏女士向其推薦了一款保額70萬的疾病險組合,分別是“太平福祿倍佑重大疾病保險”、“太平附加福祿倍佑兩全保險(分紅型)”和“太平康悅醫療保險”,稱可保障多種重疾和輕癥。
個人覺得,首先,投保人有責任,既然事先已查出身體有毛病就該如實告知,不然難免會讓人覺得騙保;其次,保險公司方面也有責任,既然投保人身體不好報險公司方面事先該審核清楚,不然這樣的合同按照公司條款根本不能簽。當然,現在部分保險公司業務員其實水平并不過關,只想著推銷出去也是一方面原因。保險品種繁多,意外險還是要買點以防不時之需。疾病大多有社保或農村合作醫療。看自己條件購買。保險就是拿自己的錢來買自己的命。借錢買保險獲取收益那是250的行為。
如果自己沒有體檢,不知道自己的身體狀況,保險公司應該賠。但是自己投保前體檢了,查出了異常,還是隱瞞投保,這是欺騙,是騙保行為,當然不能賠,否則那還不亂套了!所有的患癌的人都去騙保了。
客戶如實告知是責任,是義務。如果客戶如實告知,保險公司肯定拒保,保險公司不是一個人說了算的,誰也不想惹不必要的麻煩。而且審核的人是公司內勤,跟客戶交的保費沒有任何利益關系。所以沒必要幫著業務員去撒謊。
如實告知是客戶必須告知的,公司審核不審核看客戶告知情況,此外看買多少保額,一般成年人100萬以下免體檢。一天不要老想著別人騙你,首先自己不要騙別人。不管是不是騙保,你保險公司搭了這個游戲臺子就是看大家的本事了,來了一個比你會出老千的,你就反悔?那怎么可能…誰讓你制定規則的時候不想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