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如果被凍結肯定是觸犯了法律。凍結保險的只有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才有這項權利。
首先從源頭說起:買保險的錢必須是合法的收入或者來源合法。《合同法》第八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保險法隸屬于合同法。)
其次,購買動機惡意轉移財產。如果已經產生了債權債務糾紛,目的就是為了不還錢去買保險來逃避債務,保險也不可能縱容人去當老賴呀。
第三,新型的理財產品險種。購買的險種和投保人被保險人的時機和架構設計,需要在專業人士的指導下才能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不是所有的保險都具有避債的功能。
雖然《保險法》第23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保險人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義務,也不得限制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險金的權利。
前提條件必須是合法的、具有人身屬性、保險先予債務購買的、符合法律要求才受《保險法》保護。
過渡解讀所有的財產只要買了保險就進到保險箱了,都受保險法保護是癡心妄想、白日做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