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失業期間未申請失業保險金,之后再申請領取此時間的失業保險金可以嗎?首先這個是有一個時限限制的,比如說你確實是因為單位單方面解除你的勞動合同,并且你參保了這個失業保險,那么這種情況你就可以正常的享受失業金的待遇!
當然一般享受失業金的待遇,在離開工作單位一年以內去申請這個世界性的待遇是有效的,是沒有問題的,但是如果說你沒有申請失業金,而已經實現了二次就業,那么一旦在實現二次就業以后,就不具備領取失業金的條件了,所以這一點一定要注意。
所以說只要是我們具備領取失業金的條件,那么就要果斷的去領取,因為這個失業金如果不領取,實現二次就業以后,那么是沒有辦法領取的,所以說你就過了享受失業金的條件。而且這個失業金的待遇并不是說你想領就領,它必須是符合兩個條件,就是因非本人意愿離開工作崗位和累計繳納失業保險,達到一周年以上才具備領取失業金的待遇,所以說你既然符合這個條件,那么就應當去正常的享受它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