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年來,隨著房地產業的畸形發展,導致于我國的一些大中小微企業受其資金短缺等影響,經濟效益出現了大幅下滑現象,不少中小微企業也紛紛面臨著倒閉潮,既然有個別企業能夠在石縫中存活下來,我看,實屬不易。企業這個“家”其實,很難當,既不能讓每個工人都下崗,又要保證職工每一正常開資,尤其是在企業面臨著資不抵債的低谷時期,適當降低一些職工的工資,能保證職工退休時有一個退休金,我看,這樣的企業也可以說是一個負責任的企業。一般來說,養老金分三部分組成,個人繳納一部分,企業繳納一部分,國家補貼一部分,三部分組成。而企業負擔個人這部分最重,壓力最大。譬如:假設個人每天繳納100元(工資扣除),企業最起碼給個人繳納300元。甚至,更多,所以,職工即便有意見可以通過正常渠道反映問題,強烈突出問題,應該通過勞動仲裁解決來問題。作為職工的我們既要與企業搞好關系,又要選擇一個合理解決問題的辦法來。
凡正在我看來,不當家不知“柴米貴”,不管理不知“沒錢難”。只要職工與企業相互理解,達成共識,我相信,自然是:“大河無水小河干,大河有水小河滿。”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