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住房公積金額度
《鹽城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細則》(鹽房金管[2007]6號)中第九條第(三)款中“借款人及其配偶(或一名未婚子女)均符合貸款條件的(配偶為現役軍〔士〕官的,視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每筆貸款最高不超過30萬元”、“僅一人符合貸款條件的,每筆貸款最高不超過15萬元。”現調整為“借款人及其配偶(或一名未婚子女)均符合貸款條件的(配偶為現役軍〔士〕官的,視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每筆貸款最高不超過40萬元”、“僅一人符合貸款條件的,每筆貸款最高不超過30萬元。”
解讀:調整帶來最大的變化是,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的最高額度提高了。這意味著,借款人及其配偶符合貸款條件的,每筆貸款最高額度由原來的30萬元調整為40萬元,一下子增加了10萬元;僅一人符合條件的,每筆貸款最高額度由原來的15萬元調整為30萬元,一下子增加了15萬元。也就是說,職工每月繳存基數為2500元的,最低可以申請到30萬元的貸款。對于職工來說,在現有的情況下,通過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就可以基本解決住房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