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的來講,社保是一項利國利民利己的社會保障制度,是解決我們老有所養,病有所醫等與我們自身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問題,繳滿了15年還沒有到法定退休年齡,當然是繼續繳納比較好,長繳長得是享受社保待遇的基本原則。
第一,對社保有什么樣的看法?
其實我接觸社保還是這兩三年,對社保認識比較深刻的也是最近幾年。之所以我要對社保知識進行一定的了解,主要是我工作了幾十年,到了退休了才發現自己的養老金那么低,但為什么低,沒有人給我解釋,公司人力資源部門的同時說不清,社保局人家不負責給你解釋,無奈之下只有自己來學習,了解。經過對社保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學習,才了解到自己養老金之所以這么低,主要還是用人單位在繳納社保時,全公司都是按照60%的繳費標準繳納的,不但養老金低,就是醫療保險返還到個人賬戶的金額也低,住房公積金也比較低。如果我們當初了解了社保的知識,對社保有比較深的認識,可能早就會把公司告上社保局了,但現在退休了,木已成舟,想告也無法告,即使告贏了也無法補繳,這就是發生在我身上的真實故事。但不管養老金是高還是低,像我們這種早年從政府機關辭職出來的人,還能按月領取養老金,退休后還能繼續享受到醫保,這是我無法預料到的。
但現在事實就是這樣,我們不但每月養老金會在18日按時發放,而且養老金也是每年都在增長,從當初的每月2000多元增加到現在的每月3000多元,每月醫保卡還要返還160多元,這就是我對社會保險的看法。如果當初自己從單位辭職以后,沒有以個人身份繼續繳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到后來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為我們繳納社會保險,可能我們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齡以后,就不會有現在和諧穩定的生活,雖然不富裕,不充裕,但是解決我們養老的基本生活,有醫保做終生的保障,這一生最大的兩塊心病就算去除了,我們這一生總算就能平平安安地順利度過了,這就是我對社會保險的看法。
第二,買了15年還沒有到退休年齡,是繼續買還是停繳?
其實你用買滿了15年這個提法是相當不準確的,從社保法到相關的政策規定,從來都沒有買滿15年的提法,而是最低繳費年限達到15年,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按照政策規定,最低繳費年限達到15年,基本上就達到了辦理退休的基本條件之一。只有同時達到最低繳費年限15年,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才可以順利辦理退休。
你目前是養老保險繳納了15年,但還是沒有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所以還無法辦理退休。按照養老保險的繳費原則是多繳多得,長繳多得。所謂長繳多得,主要是養老金的計算是和繳費基數,繳費年限等密切相關的,繳費年限越長,今后的養老金就會越高。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如果經濟條件允許,在不影響正常生活的情況下,繼續繳納肯定是最好的選擇;當然如果自己沒有穩定的收入來源,也找不到合適的工作繼續上班,現在停繳了也不會影響自己今后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齡去辦理退休手續,只是養老金比較低一點而已。但正如我上面所說的,養老金低一點只是暫時的,由于國家每年都會調整提高,所以養老金每年都會增長,而且基本上是旱澇保收,這就是我們繳納職工社保的最大優勢。
綜上所說,社會保險是我國社會保障制度建設的重要內容,對于保障民生,促進社會經濟的持續穩定發展,確保我們今后老有所養,病有所醫起著非常積極的作用;養老保險繳納了15年,還沒有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的,在有經濟能力的前提下,繼續繳納是最為劃算的,但如果經濟壓力比較大的,暫時停繳也不會影響今后按時辦理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