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任何一個企業在職職工也好,還是機關事業單位的在職人員也好,那么在交納基本養老保險的過程中,都是統一去選擇正常的參保,并且繳納的養老保險都是完全一樣的,都是屬于職工養老保險的參保范疇,甚至有一部分企業,也會給自己的職工建立企業年金的待遇。也就是補充養老保險。
而且在同一個單位的兩個職工,只要自己簽訂的勞動合同是完全一致的,比如說兩個人都是屬于正式工,都是簽訂了全日制的勞動合同,那么在繳納社保待遇方面是一視同仁沒有區別。只不過兩個人的工資待遇不同,可能在建立社保繳費基數方面會有所不同,但是題目當中也說了工資待遇僅僅相差100塊錢,所以大體上來講社保的繳費基數也是差不多的。
那么很顯然,最終你的這個社保繳費基數包括社保的繳費形形式是完全一致的,基本上是沒有區別的,所以這一點是完全不用擔心的,當然雖然說你們二者之間的這個養老保險繳納是一樣的,但并不代表著今后養老金待遇是一樣的,為什么因為在交費的過程中兩個人或者說之前你們的工作經歷不一樣或者說累積繳費年限不一樣,那么都會影響和導致今后退休金的不同,只是說在當前交費條件一樣,但不代表所有的繳費年限都是一樣的,所以說并不一定養老金是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