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是占了社保的便宜吧
“非員工”主要是指沒有單位繳納社保、或者有單位但單位不給繳納社保的人。包括繳納居民社保、不繳納社保、靈活用工的形式繳納社保三類,如果想享受職工社保待遇,只能尋求單位掛靠繳納社保。
居民社保因繳納的費用少,退休后的待遇不可與職工社保同日而語。
靈活用工繳納社保,不用繳納工傷險和失業保險,享受不了工傷待遇和領取失業保險金待遇,有的地方女性還要到55歲才能辦理退休。
上述人群通過虛構勞動關系,進行職工社保繳納,享受社保相關待遇,歸根結底是占了社保的“便宜”。
“非員工”占了企業的便宜
1、虛構勞動關系,享受社保待遇
2、與企業有勞動關系,若“非員工”存在道德風險,有向企業索要勞動報酬的可能
企業占了“非員工”的便宜
企業,就是賺了個價差或者手續費。
存在的風險
這種操作,個人咨詢過律師,律師說不違法。但這種掛靠社保的行為,為許多地方社保部門不允許。
一、企業的風險
1、企業與“非員工”虛構勞動關系,騙取社保待遇,有被勞動部門處罰的風險。如果數額較大,性質惡劣,可能會受到刑罰。
2、因為虛構勞動關系的存在,比如虛構勞動合同等,“非員工”可能會向企業索取勞動報酬和福利等,同時存在用人風險,比如工傷、雇主、意外等。同時,可能會增加企業的稅費,比如工會經費和殘疾人保障金的繳納。當然,企業可能用代繳或社保服務協議來約束。
3、企業繳納社保的工資與稅局申報的工資不一致,可能會引起社保部門和稅務部門的檢查。
4、增加管理成本,可能要虛構工資表、虛構工資流水等等。
二、“非員工”的風險
1、掛靠社保被社保部門發現,輕者個人繳納的部分退回(個人繳納的企業承擔的那部分不會退回),重則可能受到行政或刑事處罰,個人退休受到嚴重影響。
2、個人的交給企業的社保費用,企業有不繳納的可能,被企業騙取使用。
3、有的地方要求有工資流水,企業代繳社保,被代繳者一般不會有銀行流水,社保發現該條件不具備,可能都不能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