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自己心中有數,為什么被單位開除的?
只有在職職工嚴重違反“廠規廠紀”和違規操作,造成重大責任事故的、觸犯法律犯罪的,等違法亂紀行為;根據“職工獎懲條例”,企業依法依“獎懲條例”給予開除公職;并記入“個人檔案”,觸犯刑律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你被企業開除(除名)時間應該是2000年,如今已過去21年;按年齡推算也近50歲左右的人了,很快就要面臨退休年齡;可是因自己犯錯(罪),已經被企業開除;與企業沒有瓜葛了。
唯一的辦法,攜帶本人身份證去調取個人檔案,前往所在地“人社局”社保窗口,咨詢下有關“社保政策”;了解一下被開除之前的,也就是說:2000年之前的“個人社保繳費記錄”,獲取“有效實際繳費年限”加上以前的“視同繳費年限”有多少年,但是“社保實際繳費年限”最低要滿足15年以上,就是你從最早92年參保(絕大多數省市96年參保),你的繳費年限不超過8年,與15年要求,還差7年;如果當地政策允許你續繳費,可以繼續繳費;達到退休法定年齡時,再申請一次性補繳費(現在已經不允許一次性補齊,可以繼續續費,達到15年年限)延遲退后辦理退休手續。
舉例:
李某,男,某銀行工作人員;2009年因挪用公款,犯貪污罪,被單位開除;移交公安機關處理,后主動交待問題,積極退贓款;并檢查他人有立功表現,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監外執行)……
被單位開除以后,后期自立門戶開公司;并繼續續繳“靈活就業社保”至退休,已于2020年辦理退休手續,除“三年判刑期間”不允許補繳外,他仍有“視同繳費年限”15年多,實際繳費年限21年多,共36.9年實際繳費年限,經過審核核算,退下來現每月領取養老金3358元。
有人要問了,他的養老金為什么這么多,別忘了,他以前是銀行工作人員,繳費基數高,達到200%,后期靈活就業按60%續費的,經過核算要比“一般下崗職工靈活就業人員”的高出近500元/每月。
假如他不犯錯誤,繼續在銀行系統工作到退休,有40年工作年限,他的退休養老金至少每月在5000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