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上漲,很多人都很關心,也有很多人不太關心,在于關心也沒有用,方案調整不會征詢個人意見,完全是人社廳相關機構人士說了算,被動享受政策紅利就行。
浙江省是屬于最后面一批調整養老金的,其調整方案最大體現就是高者越高,低者越低,但也體現多繳多得的思路。
第一,定額調整部分:企事業單位退休退職人員每月增加30元。這個定額調整在全國來看,也是屬于很低的,定額調整屬于普調,普調越高,對低收入者越有利,對高收入者越不利。
第二,掛鉤調整部分:主要體現多繳多得,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每滿1年則增發1.5元/人/月,不滿15年的按照15年計算;
繳費年限大于15年-30年的部分,單價是2.5元/人/月;
繳費年限大于30年的部分,單價是3元/人/月;
這一政策對于那些企業繳費很短的退休職工是很不利的,因為政策執行問題,很多企業繳費時間不一,即使到了退休也沒有幾年繳費時間。這就造成養老金差距越來越大,有的政策需要尊重歷史,尤其是養老金調整主要是保障作用,沒有必要固守多繳多得的策略。
2,與基礎養老金掛鉤的調整:以本人2020年12月份養老金為基數,在此基礎上上浮1.65%;這個政策還是體現了高者越高的政策基調。一方面掛鉤調整已經體現了多繳多得的思路,實際上也就是高者越高的策略,按照養老金總數上浮,可以下調比例,而上調定額補償部分。
最后是,高齡傾斜調整:這無可非議的,對2020年年底前滿70周歲的男性、滿65周歲的女性且不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額外增加27元/人/月;對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增加54元/人/月
按照這個政策,很容易計算養老金上漲幅度,以3000元繳費15年計算,
定額調整30元,繳費部分22.5元,基礎養老金掛鉤部分49.5元,合計102元,接下來就是高齡補貼。
個人認為浙江養老金調整最大缺憾是定額調整部分太低,在全國屬于很低的水平,但與基礎養老金掛鉤的部分太高,結果就是進一步拉大養老金的差距,這一調整方案有利于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