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之前,我國大部分保險公司售賣的人壽保單,現在核算起來,保險公司都是虧損狀態。所以曾經有一段時間,保險公司會派出保險員游說那些保單的持有人,將保單退保或者改成其他類型的人壽保單,以想減少虧損。但是只要投保人堅持不改,那么保險公司也沒有辦法,只能按照過去的承諾繼續履行自己的義務。
為什么在1999年之前的人壽保單基本上都是虧損的呢?因為在那個時候,我國的存款利率非常高。而保險的利率計算與存款利率是有著正相關的,也就是說如果存款利率很高,那么終身人壽保險的貼現率也會比較高,從而讓保險權益會比較大。那么近20年存款利率不斷走低,此時在反觀那時候的保險單。那簡直就是收益滿滿啊。
舉一個例子,假如在1996年時,定期一年存款利率為7%,如果在那時候投保,尤其是頭像那些固定3年或者5年的返還型的人壽保險,可能一共交保費13萬元,就可以得到每5年返還2萬元,去世時再能拿到10萬元的人壽保險。但是在現在定期一年的存款利率為2%。如果再買這種類型的人壽保險,可能一共保費就需要交20-30萬元了。這就是存款利率同保單價值的正向相關作用。
尤其是1996年到1998年,終生壽險產品預定利率高達6%、7%、8%,甚至9%。在1999年以后,銀行存款利率開始下滑,不少保險公司因此產生了巨額利差損(是指保險資理財序資運用收益率低于有效保險合同的平均預定利率而造成的虧損)。此后,壽險的預定利率上限被“釘死”為年復利2.5%,且不得附帶任何返差條款。
不少保險公司在前幾年只要是針對這些老保單的用戶,就會展開游說,希望退保并且給予所謂的禮金和額外的一些補償。如果客戶同意,那才是真正的傻缺了。因為那些補償針對于終身保險公司的承諾,相比是微不足道的,所以此時最正確的方法就是握緊手中的保單,堅決不退保。
只要自己不退保,那保險公司一點辦法都沒有,他必須按照保單中承諾的返還回報和去世返還金額進行兌付。其實銀保監會針對這部分老保單也有著一些政策扶持,允許保險公司單帳計算,專門拿出一部分金額進行補貼,慢慢化解風險。
投保人放心了,即使保險公司產生了巨額虧損,甚至是破產清算,都不會影響這份保單的收益的。按照法規規定,保險公司破產,所有的保單也必須延續保險責任,不會提前結束。
可以說這時候的投保人,是投了人生中最值得的一份人壽保單。德先生也有一份,現在還每隔5年,拿到回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