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保險補繳后可以賠償嗎?
可以。如果是補繳工傷保險,職工由于工傷產生新的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按照要求支付。新費用主要是指用人單位職工參加工傷保險前發生工傷的,在參加工傷保險后新發生的費用。而原來的費用,由用人單位進行賠償。
職工發生工傷,經過認定后可都可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對于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為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通俗理解來說,職工在用人單位發生了工傷,無論是否參加了工傷保險,只要經過了工傷認定,用人單位都必須按照工傷保險待遇的項目和標準支付賠償費用。因此,對于工傷職工而言,在參加工傷保險前產生的原屬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工傷賠償項目,如參保前的工傷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喪葬費,由用人單位承擔工傷賠償責任。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單位沒有按照要求為職工繳納工傷保險,除了需要按要求參加外,還需要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用、相關的滯納金。
總之,職工如果受了工傷但是發現公司并沒有為自己繳納工傷保險,同樣是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工傷保險待遇項目以及賠償的標準請求支付相關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