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城鄉居民醫保集中參保繳費期為9月1日至12月20日,個人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350元。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年610元。無本市居住證的非從業人員、持有《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外國人等參加我市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為960元。2023年中途參保的個人繳費按該標準執行。
市城鄉居民醫保的登記、核定、簽訂銀行代扣協議和退費登記業務在各鄉鎮(街道)公共服務中心辦理。城鄉居民應以家庭(戶籍)為單位全員參保,市民群眾可到戶籍所在地的鄉鎮(街道)公共服務中心辦理參保手續;以村集體繳費方式參保的由村委代辦;以學校為單位參保的由學校代辦。
市民群眾辦理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繳費,共有銀行代扣、電子渠道繳費、上門繳費三種繳費方式。
使用銀行代扣的參保人,可在鄉鎮(街道)公共服務中心辦理委托銀行代扣手續。
已辦理了銀行代扣手續的,請確保在11月1日前代扣銀行賬戶余額充足,至少比繳費金額多10元,稅務部門將在11月1日至12月20日期間進行扣費。使用電子渠道繳費的參保人,可使用廣東稅務微信公眾號、粵省事、粵醫保及粵稅通小程序、電子稅務局、辦稅服務廳、稅務自助終端機進行繳費。
進行上門繳費的參保人,可到郵儲銀行、農商銀行、建設銀行憑身份證或戶口簿查詢繳費。
為了不影響市民群眾的醫保待遇,參保人員因參加職工醫保、停保、關系轉移、戶籍信息變更等情況發生變化,需及時到原參保所在鎮(街道)公共服務中心辦理相關手續。家庭成員中若有新增(或退出)符合資助參保特殊人群身份,請及時前往鄉鎮(街道)公共服務中心辦理變更手續。參保人若在本市或者異地參加了職工醫保,就不符合城鄉居民醫保參保條件。參保人若辦理了職工醫保終止手續,請及時辦理居民醫保參保手續(可中途參保),確保待遇有效銜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