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步:貸款咨詢
借款人可向貸款委托銀行(以下簡稱“委托行”)進行貸款咨詢,領取《新建商品房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資料夾》,按要求填寫完畢,并連同以下資料一同提交委托行:
(2)第二步:提交申請
1.借款人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2.婚姻狀況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單身需簽署單身聲明);
3.經房產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和不低于房屋總價20%的首付款收據原件及復印件;
4.委托行和公積金中心要求提交的其它證明材料。
(3)第三步:貸款受理、銀行初審
1.委托行與借款人進行面談,審核其提交的申請資料;
2. 授權查詢借款人及配偶的《個人信用報告》,審核夫妻雙方個人信用情況、房貸情況;
3. 委托行通過房產部門對借款申請人進行“家庭住房信息查詢”;
4.對符合貸款條件的借款人,委托行在公積金系統中進行貸前試算,參考試算結果和還貸能力,與借款人商議確定貸款額度、期限、利率以及還款方式;
5. 委托行在公積金系統中進行初審,初審未通過的,及時通知借款人并告知原因。
(4)第四步:簽訂合同
貸款初審通過后,委托行與借款人、購房人面簽借款(抵押)合同,并填寫房產抵押登記等相關貸款資料。
(5)第五步:銀行復審
委托行對借款人的全套資料進行復審。
(6)第六步:公積金中心終審
公積金中心對委托行復審通過的貸款資料進行終審。
(7)第七步:銀行抵押登記
終審通過后,待相關部門辦理完抵押手續后,將貸款資金以轉賬方式直接劃入售房單位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