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納畢業大學生就業用人單位有什么補貼能領?接下來隨新社通app小編了解一下具體詳情。
【導語】:吸納畢業大學生就業用人單位有多種類型的補貼:小微企業社保補貼、就業見習補貼、 項目制培訓補貼、創業帶動就業補貼、初創企業經營者能力提升補助、創業培訓補貼,具體要求詳見正文。
01 小微企業社保補貼
小型微型企業招用畢業2年內高校畢業生,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其為符合條件人員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給予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補貼對象應向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補貼。首次補貼申請應于首次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1年內提出。
02 就業見習補貼
用人單位(勞務派遣單位除外)組織畢業2年內高校畢業生或16-24歲失業青年參加就業見習,且每月按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80%的標準對見習人員支付工作補貼的,可按規定享受就業見習補貼。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按不高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且不高于用人單位實際支付的工作補貼金額給予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12個月。用人單位應向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出補貼申請。
03 項目制培訓補貼
具有廣東省戶籍或在廣東省就業的具有培訓需求的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畢業時間為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參加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確認的承訓單位開展職業技能培訓,按計劃完成培訓經考核評價合格后取得培訓合格證書或技能類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的。根據培訓考核合格人數,按每人不超過800元的標準計算補貼總額,補助給承訓單位。如培訓合格人員獲得《廣東省職業技能提升補貼(指導)標準目錄》內相應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可按規定申領更高標準培訓補貼的,可根據獲證人數,按更高標準計算補貼總額補助承訓單位。
04 創業帶動就業補貼
初創企業(所有股東均為法人股東的企業、勞務派遣企業除外)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按其吸納就業人數(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申請補貼前連續6個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且申請補貼時仍在本企業就業,法定代表人或個體戶經營者除外)給予創業帶動就業補貼。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標準給予補貼;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給予3000元補貼,總額最高不超過3萬元。首次補貼申請應于相關創業主體登記注冊之日起3年內提出,最后一次申請時間不得超過登記注冊之日起4年。初創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申請補貼后12個月內,不同初創企業吸納同一勞動者就業的不能再次申領補貼。
05 初創企業經營者能力提升補助
在校大學生及高校畢業生創辦初創企業(登記注冊5年內),可報名參加廣東省每年組織的免費初創企業經營者能力提升培訓,省按每人10000元標準向承辦機構支付培訓補助。
06 創業培訓補貼
有創業意愿和培訓愿望的在校大學生及高校畢業生,參加創業培訓定點機構免費創業培訓并取得合格證書的,可對培訓機構給予創業培訓補貼,其中創業意識培訓(GYB),每人最高可補貼300元;創辦企業培訓(SYB),每人最高可補貼1200元;網絡創業培訓每人最高可補貼2000元;特色創業實訓每人最高可補貼2800元。每種類型的補貼每人只能享受一次。除創業意識培訓(GYB)外的其他類型補貼,每人每年最多享受一次。創業培訓機構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辦理開班申請,經批準同意組織學員免費創業培訓并取得培訓合格證書后,應于證書核發之日起12個月內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出補貼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