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理!但是現實就是這樣,所以說銀行現在還是很黑,所謂的降低中小企業融資成本完全就是欺上瞞下。
這種現象,稱之為“貸款搭售”,是銀監會明令禁止的行為。但是大多數銀行依然我行我素,利用貸款的權力搭售各種產品。如果有人舉報被銀監查實,則又是“積極整改”又是處理“相關人員”(都是合同工的錯),但是過后依然是屢查屢犯。實際上,基層人員都是背鍋的,你上級行不下這些任務,誰會那么無聊要求貸款客戶完成這個任務那個任務的。
多數借款人有求于銀行,為了盡快獲得貸款只能忍氣吞聲,不得不購買搭售產品,從某些角度來講也助長了銀行的驕縱。
銀行所謂的轉型,提高中間收入占比,根本就不是通過提供增值服務來獲得,而是利用貸款權力搭售各種中間業務產品來完成。
對于此類違規要求,建議銀監部門不要被動等待投訴,而是通過明察暗訪來發現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