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金貸業務引發巨大的輿論爭議之后,監管層是否會采取相應動作備受關注。
從目前的金融監管來看,牌照化管理是最主要的方式。11月4日,央行在其官網發布了行長周小川的署名文章,其中提到“嚴格監管掛牌機構和堅決取締非法金融活動要統籌協調”,“堅持金融是特許經營行業,不得無證經營或超范圍經營”。
那么,對于未取得金融業務資質,同時也未完成網貸備案的一大批機構而言,現金貸業務究竟屬于非法從事金融活動,還是應當劃歸于民間借貸?如何監管,成為一個亟待解決的難題。
監管在前 牌照化管理明確
就目前市場上有開展現金貸業務的機構來看,持牌和非持牌機構的區分很明確:銀行、小貸公司、消費金融公司有牌照約束和監管的歸口劃分。中央金融監管部門進行統一監管指導,地方負責地方金融機構風險防范處置;而網絡借貸機構或者專門從事消費分期、信用貸款的一類機構則仍然處于監管的灰色地帶。
對于非掛牌機構的現金貸業務,監管也早有關注。
早在今年4月,銀監會就將“做好‘現金貸’業務活動的清理整頓工作”列入銀行業風險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P2P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隨后向各省P2P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聯合工作辦公室下發《關于開展“現金貸”業務活動清理整頓工作的通知》。
當時的排查重點在于是否存在利率畸高、實際放款金額與借款合同金額不符、無抵押、期限短、依靠暴利覆蓋風險以及暴力催收等。
針對4月份的清理整頓工作,廣州互聯網金融協會會長、廣州 e貸總裁方頌在11月9日向《華夏時報》記者回應表示,廣州互聯網金融協會曾向會員單位開展了現金貸摸查。在協會的窗口指引下,協會內兩家業務涉及現金貸的平臺均已暫停現金貸。目前廣州互聯網金融協會無會員單位開展現金貸業務。
開鑫金服總經理周治翰表示,江蘇的互聯網金融平臺,特別是江蘇省互聯網金融協會會員單位中,做現金貸業務的很少, 規模也很小。為了防范現金貸可能帶來的風險,協會多次向會員單位進行風險提示,要求其規范發展。